管理辦法
國際竹藤中心研究生會章程
第一條國際竹藤中心研究生會是在中心和研究生部領導下的研究生社團組織。
第二條本會宗旨是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協助中心相關部門引導和促進廣大研究生的全麵發展,全心全意為全體研究生服務,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三條本會的基本任務
1.積極倡導研究生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團結、引導研究生加強思想政治修養,勤奮學習,勇於實踐,遵紀守法,健康成長。
2.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建立和溝通中心各級領導與研究生之間的聯係,及時反映研究生在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麵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3.維護廣大研究生的合法權益,幫助研究生解決實際困難。
4.積極組織研究生開展學術活動、文體活動和各種社會公益活動,為研究生創造良好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環境。
第二章 會 員
第四條凡中心招收的研究生,承認本會章程的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五條會員的權利: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3.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第六條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給的任務。
2.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
第七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研究生代表大會。研究生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特殊情況下,經研究生部批準,可推遲或提前舉行。
第八條研究生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班級選舉產生。上一屆研究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各部部長為下一屆研究生代表大會的當然代表。
第九條研究生代表大會的職權:1.審查並批準上一屆研究生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2.修改並通過研究生會章程;3.討論和確定本會的年度工作任務;4.討論和通過本會的各項決議;5.選舉新一屆研究生會委員會。
第十條召開研究生代表大會必須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研究生代表大會對各項決議的表決,須經出席會議代表的半數以上通過為有效。
第十一條研究生代表大會主席團
1.大會主席團是研究生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的領導機構。
2.大會主席團成員由上一屆研究生會委員會提名,經研究生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3.大會主席團的職權:(1)主持研究生代表大會;(2)執行大會預備會議通過的大會議程;(3)主持研究生代表大會期間的研究生會工作。
第十二條研究生會委員會
1.研究生會委員會是研究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
2.研究生會委員會職權:(1)執行研究生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決定研究生會工作的重大事項;(2)選舉研究生會常務委員;(3)審批研究生會各職能部門的設置及各部門正、副部長人選。
第十三條研究生會常務委員會
1.研究生會常務委員會設主席團,包括主席1人,副主席1-2人。主席主持工作,對外代表本會,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負責所分管的工作。
2.研究生會常務委員會職權:(1)主持研究生會日常工作,召開研究生會委員會會議;(2)提出研究生會組織機構調整意見及委員增補或免除意見;(3)提名各部部長、副部長。
第十四條研究生會內設機構
研究生會設立下列職能部門:學研部、文體部、宣傳部、生活部、外聯部。各部部長負責本部門工作。研究生會委員會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職能部門設置。
第十五條 研究生各職能部門職責
1.主席團職責
研究生會主席團是研究生會的領導和決策機構,對研究生會日常事務,大型活動進行宏觀調控。代表研究生會執行研究生會會議決議,指揮、監督並檢查研究生會各部的工作,全麵主持研究生會工作,指導和監督各部門開展工作,保證研究生會正常運轉。
2.生活部職責
主要負責研究生生活相關方麵的活動和事宜,以實驗室、自習室、宿舍三方麵為工作的重點。對研究生中存在的困難及時向有關老師和部門反映,並積極配合做好困難解決工作。以促進同學們的身心健康,養成良好的生活工作習慣為宗旨,定期舉辦相關活動,增進相互了解,增強凝聚力。配合中心做好女生的心理、生理健康保健工作。
3.學研部職責
積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開展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學術報告會和學習經驗交流等活動,創造良好的科研、學習環境。配合研究生部組織中心研究生獎學金、優秀論文等評選工作。組織研究生積極參加中心內外的專業課、野外實習、實驗課和科研實踐等活動。
4.宣傳部職責
協助中心有關部門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與宣傳工作。做好研究生和青年相關節日、紀念日和教育實踐等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協助做好中心研究生招生、培養和就業等相關環節政策的宣傳。做好中心研究生微信公眾號運行維護工作。
5.文體部職責
負責組織中心研究生文化體育活動,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增強研究生身體素質,豐富研究生文化活動。組織研究生積極參與相關的文體活動,引導研究生培養集體榮譽感、團結協作和勇於拚搏的精神。配合中心做好文體活動的組織工作。號召並引導研究生積極參加國家林草局和中心等組織的文體比賽。
6.外聯部職責
做好中心研究生對外形象宣傳與提升工作。做好研究生會與中國林科院研究生會、其他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會、社會組織等的對外聯係與活動交流。做好中心研究生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實踐活動、文體活動的組織推薦協調等工作。調研其他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改善和促進中心研究生教育管理整體水平。
第十六條研究生會基層組織
1.研究生會基層組織包括各班班委會。
2.各基層組織有義務完成研究生會布置的各項工作和任務。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研究生會開展各項活動時,應提前做出經費預算,報研究生部批準。研究生經費使用要符合中心有關財務管理的規章製度。
第十八條本會承認並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
第十九條 對於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研究生會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報研究生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研究生會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