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信息
貫徹實施《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座談會在京召開
8月30日,國務院法製辦、國家林業局、農業部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聯合召開貫徹實施《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座談會,以進一步推動《條例》的貫徹實施,促進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和履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工作的健康發展。
即將於9月1日起施行的《條例》是繼《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後,我國製定發布的一部專門規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管理活動的重要行政法規。這部法規的施行,標誌著我國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工作全麵步入法製化軌道。
座談會由國家林業局副局長趙學敏主持。與會者在發言中表示,將按照《條例》所規定的職責範圍,共同努力,把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事業推向一個新階段,為我國的野生動植物保護事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秘書長威廉姆·溫斯泰克先生專門來信祝賀《條例》的發布實施。
我國1981年正式加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同時,國務院批準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代表我國政府履行該《公約》。26年來,我國認真履行公約義務,嚴格執行公約規定,履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但由於立法進程相對滯後,現行法律法規對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方麵的規定較為原則,難以適應加強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工作的要求,很多違規行為得不到有效製裁,導致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工作無法可依,非法進出口活動嚴重,誘發了亂捕濫獵和亂采濫挖行為,導致國內野生動植物資源過度利用,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安全受到威脅。由於缺少履行該《公約》的專門國內法規,我國因此被《公約》秘書處評估為履約立法二類國家。
趙學敏向與會者介紹了《條例》的立法過程與背景。他說,這部《條例》是在國務院法製辦組織領導和主持下,由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局、農業部,以及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機構國家瀕管辦共同配合起草的,得到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大力支持。4月12日,國務院第1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條例》。4月29日,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第465號令頒布,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的頒布實施,改變了我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無法可依的局麵,對於維護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秩序、加強瀕危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提高我國的履約能力和國際地位、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將產生深遠影響。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農業部副部長範小建、國務院法製辦農業資源環保法製司司長王振江及外交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財政部、建設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瀕管辦、中國科學院、國家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廣東省林業局等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出席座談會。(中國綠色時報 2006-08-31)
即將於9月1日起施行的《條例》是繼《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後,我國製定發布的一部專門規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管理活動的重要行政法規。這部法規的施行,標誌著我國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工作全麵步入法製化軌道。
座談會由國家林業局副局長趙學敏主持。與會者在發言中表示,將按照《條例》所規定的職責範圍,共同努力,把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事業推向一個新階段,為我國的野生動植物保護事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秘書長威廉姆·溫斯泰克先生專門來信祝賀《條例》的發布實施。
我國1981年正式加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同時,國務院批準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代表我國政府履行該《公約》。26年來,我國認真履行公約義務,嚴格執行公約規定,履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但由於立法進程相對滯後,現行法律法規對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方麵的規定較為原則,難以適應加強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工作的要求,很多違規行為得不到有效製裁,導致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工作無法可依,非法進出口活動嚴重,誘發了亂捕濫獵和亂采濫挖行為,導致國內野生動植物資源過度利用,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安全受到威脅。由於缺少履行該《公約》的專門國內法規,我國因此被《公約》秘書處評估為履約立法二類國家。
趙學敏向與會者介紹了《條例》的立法過程與背景。他說,這部《條例》是在國務院法製辦組織領導和主持下,由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局、農業部,以及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機構國家瀕管辦共同配合起草的,得到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大力支持。4月12日,國務院第1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條例》。4月29日,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第465號令頒布,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的頒布實施,改變了我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無法可依的局麵,對於維護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秩序、加強瀕危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提高我國的履約能力和國際地位、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將產生深遠影響。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農業部副部長範小建、國務院法製辦農業資源環保法製司司長王振江及外交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財政部、建設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瀕管辦、中國科學院、國家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廣東省林業局等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出席座談會。(中國綠色時報 200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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