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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司對駐內蒙古自治區專員辦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來源:國家林業局 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06年06月16日 閱讀: 字體:【】 【
      按照國家林業局黨組和局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組的部署,根據《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司關於在全國森林資源管理係統認真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通知》和《國家林業局關於對駐重點國有林區森林資源監督機構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中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情況的檢查方案》的要求,資源司對駐內蒙古自治區專員辦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開展情況,特別是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情況進行了檢查。采取座談會、查閱資料、現場檢查等方式,聽取專員辦工作彙報,查看專員辦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的申請材料、核發的許可證、兩個1%檢查的原始記錄以及發放整改通知等檔案材料,征求了內蒙古大興安嶺林管局領導及其組織、紀檢、資源、公安等部門的意見,並深入滿歸、根河、烏爾其漢等林業局和根河國有林管理分局了解了專員辦廉政建設,特別是核發采伐證工作情況。
     通過召開座談會聽取彙報、現場檢查,以及對專員辦部分幹部職工調查情況看,專員辦對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是高度重視、積極主動、紮實有效的。一是領導重視,認真學習。接到國家林業局的通知後,於5月12日召開了專員辦黨組會議,專題研究了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成立了以金永洪專員為組長專員辦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織學習了中央領導同誌的有關講話、國家林業局以及國家林業局資源司的有關文件,明確了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重大意義、方法步驟、具體要求。二是製定方案,及時動員。根據局裏文件要求,專員辦製定了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具體安排意見。5月15日,專員辦黨組召開全體職工參加的動員大會,安排部署了專項工作,提出了搞好治理工作的具體要求。會後,向各處下發了《關於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通知》。三是確定重點,初步開展自查自糾。確定了以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核發、三總量檢查、征占用林地檢查核查、森林案件的受理和督查督辦、物資采購、工程建設等六個方麵作為重點部位和環節,進行了全麵調查摸底,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目前,專員辦正在進一步按照具體安排意見,對核發林木采伐行政許可工作進行深入自查自糾,查擺問題,著手整章建製,建立長效機製,各項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之中。
     通過聽取專員辦的彙報,查看專員辦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的申請材料、核發的許可證、兩個1%檢查的原始記錄以及發放整改通知等檔案材料的情況看,認為專員辦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製度,並嚴格加以落實;同時,工作認真負責、檔案材料齊全、審批行為規範,完全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從對各森工企業的調查結果看,普遍反映,專員辦在廉政建設上要求嚴格,特別是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過程中熱情服務、態度良好,沒有發生“吃拿卡要”現象,不存在商業賄賂的問題。同時,發現在森林采伐許可證發放中反映出:專員辦在核發采伐證工作中存在嚴重人員力量不足;林木采伐調查設計和作業質量檢查層次過多等問題,並且通過這次檢查,對專員辦是一次很好教育、監督和提醒,促使其時刻提醒保持清醒頭腦,做到防微杜漸,警鍾長鳴,收到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