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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治邦詳解耕地和林地區別 林地將發放林權證
在7月22日下午舉行的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指出,耕地和林地從政策和法規上是有區別的,耕地大部分在平原,林地大部分在山區。全國的耕地有18億畝,全國的林地有40多億畝。當然,也有的地在林地和耕地的交錯地方,甚至有的地方,有的在耕地上種植經濟林,在個別林地也有種莊稼的。
賈治邦介紹,為了保護我國的生態建設和國土的生態安全,國家林業局實行了一個浩大的退耕還林工程——把耕地退出林地,一共退了1億多萬畝,總共投資1.2億。退耕下來的林地,既要解決農民的吃飯問題,又要保護我國的生態環境、國土安全的問題。
賈治邦表示,此次改革凡是林地,都要逐步發林權證。林地改革,是林地用途不能變。他說:“你種什麼林子都行,你按照市場要求,種什麼都可以,但林地的用途不能改變。林地劃分為兩類經營,一類是國家劃分為生態公益林,由誰劃分?因為它不是市場配置的,那麼就由各級政府來買單。我們現在的生態公益林類型很多,有天保林、有生態公益林、有退耕還林,隨著農村的改革的繼續深入和林業的林權製度的改革深入,我們提出要把種類合並,逐步提高補償的標準。使生態公益林不斷發揮它的生態功能。另一類是商品林,商品林完全由市場配置的辦法解決,貸款也行,甚至也有扶貧貼息貸款,還有別的政府的贈款,還有別的扶持政策來促進林業的發展,增加農民的收入。”
7月22日14時,2008北京國際新聞中心舉行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新聞發布會,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介紹相關情況。出席發布會的還有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國家林業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汪絢;國家林業局宣傳辦公室主任、新聞發言人曹清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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