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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信息

世界森林可持續經營的裏程碑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作者:國家林業局副局長 李育材 發布時間:2007年06月13日 閱讀: 字體:【】 【
    4月16日-27日在聯合國總部舉行的聯合國森林論壇第七次會議取得曆史性突破,經過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和社會團體的500多名代表艱苦談判,會議達成並通過了《國際森林文書》和《多年工作計劃》。
    國際森林問題於1992年聯合國環發大會上正式提出,1995年-2000年期間,先後成立了政府間森林工作組和政府間森林論壇,2000年成立聯合國森林論壇,就森林問題進行了15年漫長而艱苦的討論和談判。《國際森林文書》的達成是國際社會15年談判邁出的實質性一步,是推動全球森林可持續經營和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裏程碑,是各國政府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政治承諾的具體體現,是世界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曆史性裏程碑、轉折點和新起點,將對各國和全球林業政策產生重大影響,有助於進一步提高林業發展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貢獻。
    《國際森林文書》提出了比較係統的國家和國際行動:為了實現全球森林目標,有效推動全球森林可持續經營,提高林業在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呼籲各國政府進一步加強對森林可持續經營管理的政治承諾;製定和執行國家林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將林業納入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總體規劃,製定支持林業發展中長期財政規劃;加強林業行政管理,增強機構能力建設,強化部門間協調;完善林業立法,加強森林執法;鼓勵全社會參與林業建設;加強與森林可持續經營相關的科學技術研究與推廣、宣傳和教育;積極參與區域和全球國際合作,加強對國家行動的監測、評估和報告。同時呼籲國際社會加強區域和全球合作,設立新的和額外的林業資金機製,特別是扭轉用於林業官方發展援助下降的趨勢;加強林業技術轉讓和發展中國家能力建設;規範林產品貿易,打擊非法采伐;幫助發展中國家開展植樹造林,加強森林保護,增加森林碳吸收,減緩氣候變化。
    《國際森林文書》表現出如下特點:一是強調加強林業機構和能力建設,加強跨部門協調能力;二是突出了林業發展對可持續發展的貢獻,特別是對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貢獻;三是肯定了森林在改善生態環境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別是森林應對氣候變化和保持生態環境可持續性等方麵的作用;四是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精神,突出了林業社區和當地居民經營和利用森林的權利,認為保障他們的利益是促進林業發展的根本動力;五是肯定了全社會參與林業建設的重要意義,鼓勵各利益群體包括社會團體積極參與林業政策的製定和實施,以保障林業政策反映所有利益群體的利益;六是確立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基本框架,將森林資源總量,森林生物多樣性,森林健康和生命力,森林資源生產功能,森林資源的防護功能,森林的經濟社會功能,立法、政策和製度作為衡量森林可持續經營的七個主要要素;七是強調森林執法和行政管理,認為非法采伐導致森林生態與環境破壞,影響正常國際貿易,甚至導致地方或區域利益衝突,呼籲采取國家、區域和全球行動,加強森林執法,打擊非法采伐和相關貿易;八是突出強調了科技進步對森林可持續發展的貢獻。
    國際森林問題的漫長談判,充分說明森林問題的複雜性和重要性,同時也表明各國政府和國際社會推動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政治意願。森林生態係統是陸地生態係統的主體,是全球最廣泛的生態係統,覆蓋著全球陸地總麵積的30%,在人類生存和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經濟、社會、生態、文化等多種功能和效益。全球有16億人口直接依賴森林生存和生活。國際森林問題直接涉及各行各業,涉及各國的立法、相關政策、資源利用和消費模式,關乎各國的經濟利益和社會安定。同時,各國的情況不同,需求不同,也增加了談判難度。聯合國森林論壇第七次會議通過《國際森林文書》,充分說明各國政府和國際社會推動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政治意願。
    中國作為世界林業大國,長期以來高度重視森林可持續經營,並為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在各方麵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為世界森林可持續經營作出了積極貢獻。《國際森林文書》的基本要求與我國林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是一致的。為進一步推進我國森林可持續經營,為區域和全球森林可持續經營作出新貢獻,樹立良好國際形象,國家林業局將努力結合我國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點落實《國際森林文書》,融入生態體係、林業產業體係和文化體係建設中去,特別是要將《國際森林文書》的要求與林業重點建設工程、林權改革和配套改革緊密結合起來。同時,為了保障《國際森林文書》有效實施,積極參與未來國際談判,應加強履約組織機構建設,建立和穩定國際森林問題談判隊伍和專家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