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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時報評論文章:認真執行紀律 提高工作實效

來源:國家林業局 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06年09月14日 閱讀: 字體:【】 【
     國家林業局修訂並下發《森林資源管理檢查十項紀律》,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實施綱要》的一項重要措施。《十項紀律》的實施,對於完善森林資源管理檢查製度,規範森林資源管理檢查行為,保證政令暢通,促進廉政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十項紀律》適用於國家林業局組織的多項全國性森林資源的管理檢查工作。這些檢查工作是森林資源管理和監督的重要手段,是總結經驗、防範和發現問題,促進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加強森林資源培育、利用、保護、管理,規範管理行為,保證國家法律實施、政令暢通的有效途徑。這些檢查的結果也是依法製定林業方針政策和計劃、規劃的重要基礎。
    《十項紀律》是森林資源管理檢查工作者必須遵守的原則,因為這些檢查直接決定著森林資源管理檢查工作實效。檢查工作人員違背《十項紀律》的要求,擅自放寬檢查尺度,必將導致檢查結果偏離實際,失去準確性和權威性,影響管理和監督職能的發揮,給森林資源管理工作帶來消極的影響。
    新時期林業建設對森林資源管理和廉政建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麵臨更加繁重和艱巨的任務。《十項紀律》對森林資源管理隊伍提出了更嚴格、更全麵、更有針對性的規範性要求,必須認真執行。
    認真執行《十項紀律》,森林資源管理和林政執法隊伍就要牢固樹立正確的地位觀、權力觀、政績觀,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執政能力建設為核心,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做到保證政令暢通、執法嚴格、管理規範、政治素質好、思想作風硬。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十項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工作成績突出的,要表彰獎勵;對違反《十項紀律》的行為,要堅決糾正;對違法亂紀、以權謀私、弄虛作假者,要嚴肅查處。(中國綠色時報 2006-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