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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深度貧困地區生態脫貧協同共進
國家林業局印發意見
推動深度貧困地區生態脫貧協同共進
中國綠色時報11月29日報道(記者 張興國) 國家林業局近日印發《關於加快深度貧困地區生態脫貧工作的意見》,明確到2020年,在深度貧困地區,力爭完成營造林麵積1200萬畝,組建6000個造林扶貧專業合作社,吸納20萬貧困人口參與生態工程建設,新增生態護林員指標的50%安排到深度貧困地區,通過大力發展生態產業,帶動約600萬貧困人口增收。《意見》指出,加強深度貧困地區生態脫貧,將圍繞3項重點任務展開。一是全麵實施生態保護脫貧。針對“三區三州”森林、濕地、沙化土地等麵積較大、生物多樣性資源豐富的優勢,加大中央財政資金投入力度,擴大生態護林員選聘規模。健全各級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製,擴大深度貧困地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受益範圍。二是大力推動生態治理脫貧。推廣造林合作社脫貧,組織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組建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承擔營造林工程。合作社中貧困人口比例不低於60%。加大深度貧困地區新一輪退耕還林支持力度。三是積極開展生態產業脫貧。在深度貧困地區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木本油料、特色林果、竹藤、種苗、花卉、林下經濟示範基地,建立利益連接機製,引導貧困人口通過特色林業產業促進增收。加大深度貧困地區生態旅遊扶貧的指導和扶持力度,打造多元化的生態旅遊產品。
國家林業局要求,各省(區、市)林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深度貧困地區生態脫貧工作的領導,建立深度貧困地區生態脫貧會商機製,統籌協調重大問題。指導“三區三州”編製切實可行的生態脫貧攻堅實施方案,全麵落實方案確定的建設任務及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和政策措施,確保規劃目標如期實現。要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生態脫貧建設的金融支持。要完善林業生態扶貧考核製度,將減貧實績作為主要指標,不定期開展林業扶貧開發工作監督檢查,對扶貧有實效的進行獎勵,對落實不力的要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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