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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對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森林植被恢複費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來源:國家林業局 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06年09月06日 閱讀: 字體:【】 【
      近日,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司和計劃與資金管理司等組織力量,對內蒙古、吉林、龍江和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及其有關下屬單位的森林植被恢複費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檢查。這次檢查的主要目的是:及時了解當前森林植被恢複費使用管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督促有關部門依法保護林地資源和切實使用好森林植被恢複費,把有限的資金管好用好。
     2003年1月1日,財政部和國家林業局製訂的《森林植被恢複費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國家林業局在占用林地審批中,嚴格按照《森林法》“不占或者少占”的原則,依法認真審核征占用林地項目。對確須征占用林地的項目,依法審查征收植被恢複費情況。對未按規定少交、緩交或不交森林植被恢複費的審查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切實維護了林權所有者和經營者的權益。
     征收森林植被恢複費製度發揮了重要作用,收取的資金已成為我國林業建設經費的又一個重要來源,對推動林業又快又好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