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國有林場改革試點亮點頻閃
來源:江西日報 發布時間:2014年09月04日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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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記者9月1日從省林業廳獲悉,2011年10月,經國家批準,我省被列為全國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省,2013年8月國家正式批複我省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並與省政府簽訂目標責任狀,要求今年底全麵結束,明年上半年將對我省改革試點工作進行評估驗收。目前,我省國有林場改革試點進入攻堅期。
按照國家有關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的總體思路和部署,以及江西為全國國有林場改革提供經驗和借鑒的“特別”要求,我省在強化國有林場改革組織領導的同時,出台了國有林場改革指導意見,明確了改革的目標、方向、任務、時間節點,並出台了《國有林場改革後執行提前退休政策具體操作辦法》和《未參保國有林場及其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定》兩個重要的改革配套政策,為順利推進改革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召開了兩次重要的全省性國有林場改革會議,且多次召開國有林場改革工作座談會和調度彙報會,較好地掌握了各地改革的動態;爭取中央補助資金19.73億元,占全國7個試點省份改革補助資金總量的55%,同時省財政安排改革配套資金4.86億元,體現了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國有林場改革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完成了所有縣(市、區)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的審核批複。
在推進改革過程中,我省一些地方結合自身實際,大膽創新,創造和總結了不少好的經驗與做法——
在林場整合重組和性質界定方麵,會昌縣、資溪縣、貴溪市將原企業性質的國有林場界定為公益性事業單位,實現了林場由企業向事業的轉型。
在公益型林場編製核定方麵,景德鎮市將全省麵積最大的楓樹山林場定性為生態公益型林場;信豐縣3個國有林場按每人3000畝的標準核定事業編製143人,在現有職工中通過考試擇優聘用。
在籌措改革資金和化解債務方麵,作為國定貧困縣的尋烏縣、會昌縣,在沒有流轉處置國有林場山林資源資產的情況下,縣政府分別籌集改革資金4500萬元和1.3億元,用於職工安置補償、社保醫保以及化解林場債務等相關費用,目前兩個縣的改革任務已基本完成。
在落實配套改革政策方麵,貴溪、信豐、袁州、臨川等縣(市、區)認真落實林業行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政策,給符合條件的職工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或特殊工種證書。(記者 張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