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藍護綠三十載 垂直管理開先河

來源:法製時報 發布時間:2014年09月04日 瀏覽次數:
strong>  1984年,國家森林公安局成立
  森林公安是一支具有光榮傳統的隊伍。早在1948年,國家就在東北解放區組建了森林公安機構。新中國成立後,東北、內蒙古國有林區和其他省區相繼設立森林公安機構,以保護森林資源安全和保障林業生產順利進行。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森林資源保護工作,森林公安迅速發展壯大起來。截至1983年底,全國共建立森林公安機構4000多個,警力達3萬人。1984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林業部成立公安局,負責管理全國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國森林公安工作。以此為標誌,森林公安實現了由分散管理向統一管理的轉變,由各地單打獨鬥向全國協同作戰的轉變。
  森林公安是一支作出重大貢獻的隊伍。國家森林公安局成立30年來,帶領全國森林公安機關和廣大森林公安民警圍繞林業中心工作,多次組織開展全國性專項行動,累計查辦涉林案件434萬起,涉案價值630億元,收繳林木1400多萬立方米,解救野生動物7286萬頭(隻),有效鞏固了生態建設成果,有力提升了國家履約能力。依法查處森林火災案件20多萬起,遏製和減少了森林火災的發生。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體係和跨區域警務合作機製,積極創建“平安林區”,維護了林區社會穩定。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期間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保護了森林資源安全,維護了農民合法權益。30年來,森林公安政法專項編製、經費財政預算等問題逐步解決,正規化建設全麵推進,警務保障水平明顯提升,已經發展成為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和林區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森林公安是和平年代林業戰線風險最大、犧牲最多的英雄群體。30年來,全國共有300多名森林公安民警光榮犧牲,數千名民警英勇負傷,2萬多人(次)、5000多個(次)集體受到表彰,不愧為“森林衛士”和“生態鐵軍”的光榮稱號。
  1982年,海南森林公安成立
  海南森林公安始建於1982年,發展於1988年,規範於2009年。經過32年的發展,海南森林公安隊伍逐漸發展成為一支為生態建設和林業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重要執法力量。
  1982年6月,廣東省公安廳、林業廳聯合印發通知,在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林業局設立林業公安分處,在尖峰嶺、壩王嶺、吊羅山林業局等單位設立林業公安局、分局、林場派出所機構14個,定編114名。1987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23號文件《關於建立海南省及其籌備工作的通知》決定撤銷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0月,經廣東省公安廳、林業廳52號文件批準成立海南行政區公安局林業分局,增設機構13個,增編86名。同年12月底,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林業局林業公安分處所行使的管理職能劃歸海南行政區公安局林業分局。
  1988年4月海南建省後,海南省機構編製委員會批複成立海南省林業公安局,下設林業(區)公安分局10個,林業公安派出所38個,定編317名,實有警力213人。1996年5月,省編委批準增設林業公安分局11個、派出所25個,增編375名。截止1996年底,全省林業公安機構由原52個增加到88個,編製由369名增加到744名。2002年,省林業公安局更名為省森林公安局,各級林業公安機關相應更名。
  2008年,全省落實森林公安政法專項編製經費工作全麵展開。2009年3月,海南森林公安係統機構改革工作圓滿完成,全省共設立森林公安機構86個,其中省局機關1個,省直屬林區森林公安局7個(下設派出所24個)、直屬派出所27個,市、縣森林公安局18個(下設派出所9個),全部重新核定為公安行政機關;總定編703名,統一納入政法專項編製序列,民警過渡公務員,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結束了我省森林公安設立以來企業(事業)辦公安的曆史,極大地煥發了全省各級森林公安的活力。據統計,自1988年建省以來,截止2014年7月,全省各級森林公安機關共受理各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案件21292起,查破19226起,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667.58萬元。其中刑事案件立案3793宗,破2804宗,受理林業行政、治安案件17499起,查處16422起,打擊和處理各類違法犯罪人員26357人。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以王雄進局長為班長的新一屆省局領導班子成立後,共受理各類案件5100起,查處4523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576宗,破1194宗,受理林業行政、治安案件3524起,查處3329起,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5557人,罰款1509餘萬元,打擊涉林違法犯罪能力顯著提升。建省以來,全省森林公安機關在工作戰線上不斷湧現出一批先進集體和個人,截止2013年底,共有260個集體和1576人(次)受到表彰獎勵,其中17個單位榮獲省部級集體榮譽,29名民警榮獲省部級個人榮譽。
  2014年,海南森林公安率先在全國實行省級以下垂直管理體製改革
  2014年6月,海南森林公安管理體製改革工作全麵完成,全省18個市縣森林公安局及其內設派出所已正式由屬地管理調整為省級以下垂直管理,率先在全國實行省級以下森林公安垂直管理。
  黨的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列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海南一貫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今年1月,省委六屆五次全會決定實施森林公安管理體製改革,提出整合全省森林公安管理機構,將市縣森林公安局及其內設派出所統一劃歸省森林公安局垂直管理。省委、省政府把森林公安改革作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深化我省改革工作的重點內容,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進改革工作。
  省委書記羅保銘高度關注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他多次在百忙工作中親自了解改革進展情況,親自指導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即使在今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他還多次了解森林公安改革情況。省長蔣定之親自主持省政府常務會議,認真審定改革實施方案;副省長陳誌榮先後8次召開專題會議,聽取改革進展情況彙報,指導推進改革工作,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省領導的關心支持,為森林公安改革工作順利完成提供了強大的動力源泉。
  省林業廳認真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級以下森林公安管理體製改革實施方案》,逐一抓好改革工作任務落實。省直有關部門以及各市縣黨委、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積極主動開展工作,使各項改革工作任務於今年5月底全麵完成,比預期提前了1個月。
  此次改革是為了更好地發揮森林公安機關“森林衛士”的職能作用,維護海南森林資源的長治久安。改革後,全省森林公安機關全麵實行三級垂直管理。同時還理順了市縣森林公安機關的執法權限,明確全省各級森林公安機關依法辦理其管轄的21類刑事案件,行使立案、偵查、采取強製措施、提請批準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監管羈押等各項刑事偵查權。
  自今年6月起至年底,我省還在全省範圍內試行開展加強地方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執法協作專項工作。雙方將圍繞接處警和案件移交、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執法辦案和技偵支持、重大行動支援、網絡輿情監測合作、警務督察和交流培訓方麵展開協作,建立聯席會議製度,並進一步完善執法協作長效工作機製。
  為適應垂直管理改革的新形勢,全省森林公安積極以此次改革為契機,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專業知識學習培訓,加強技能和體能訓練,開展了以崗位實戰技能為主要內容的大比武活動,並逐步形成長效機製。通過開展大培訓、大練兵、大比武活動,全麵加強隊伍建設和管理,著力提升森林公安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能力,更好履行“森林衛士”的神聖使命。同時,繼續在基層基礎建設上下功夫,提升警務保障能力。堅持重心下移、警力下沉、警務前移,優化警力配置,規範警務運作,引導鼓勵民警紮根林區、融入群眾,真正做強基層、做實一線。
  為突出資源保護和林區穩定,海南森林公安以環島區域為界,組建了六支巡邏隊,對全省重點區域森林資源進行動態監控,把“固定警務”變成“流動警務”,把“被動警務”變成“主動警務”,實現森林警務工作前移。省森林公安局還針對涉林違法犯罪案件高發、頻發地區,組織兩支專項打擊隊伍,進駐海南西部和南部市縣,受理、查處各類破壞森林資源案件,逐步形成固定的破案隊伍。此外,繼續聯合檢察機關深入開展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重點查處曆年涉林積案和大案要案,嚴厲打擊涉林違法犯罪,保護海南生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