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三部門聯合出台政策性森林保險實施方案

來源:不詳 發布時間:2013年06月13日 瀏覽次數:
國家林業局政府網6月13日訊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財政廳、保監局三部門聯合出台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政策性森林保險實施方案(試行)》,以進一步推進政策性森林保險的發展,完善林業風險轉移分散機製和林業生產融資機製,增強林業抵禦風險能力,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
    方案明確了公益林每畝保險金額為500元,保險費率為3‰;商品林每畝保險金額為800元,保險費率為3.5‰。公益林保費由財政全額補貼,中央、自治區財政各自補貼50%;商品林保費補貼比例為60%,中央、自治區財政各自補貼30%。保險的責任範圍包括因火災、暴雨、暴風、洪水、滑坡、泥石流、霜凍、冰雹、台風、暴雪、雨凇、幹旱、林業有害生物造成的林木損失。林業有害生物導致林木受害成災的,按照15%的損失程度計算賠償金額;受災後必須清理的按照100%的損失程度計算賠償金額;發生鬆材線蟲病等檢疫性災害,必須全林清理的,按照100%的損失程度計算賠償金額;其他保險責任事故導致林木受損的,按照損失程度計算賠償金額,不能立即確定最終損失的,按照預估損失金額的60%予以預賠付,在定損後結算。公益林實行以縣為單位統一投保,由試點縣(市、區)林業部門與承保公司簽訂統保協議,各投保人按實際投保的公益林麵積與承保公司簽訂保險單,一年一簽。商品林實行自願投保,由承保公司與林農等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並報當地縣級林業部門備案。(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