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省級示範社創建辦法》
來源:不詳 發布時間:2013年06月03日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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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政府網6月3日訊 5月28日,江西省林業廳印發了《江西省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省級示範社創建辦法》,明確規定了省級示範社的建設、認定、扶持和監測管理的標準和實施步驟。
《辦法》規定,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注冊登記一年以上(含一年),成員達到50個以上,帶動農戶100戶以上,從事的產業為當地林業優勢、特色、主導產業,成員產品種植麵積、養殖規模或加工規模明顯高於其他林產品,生產專業化、布局區域化,產品商品化程度較高,且符合其他相關創建標準的,都屬於省級示範社的申報對象,由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向所在地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提出認定申請。省級示範社可優先安排實施省財政專項扶持項目、依法享受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優先承擔其它涉農項目等。該省省級示範社創建將實行省、市、縣三級聯創、層遞推進的方式,逐步建立省、市、縣三級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示範體係。(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