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嚴密布防夏秋森林草原火災
來源:不詳 發布時間:2012年07月03日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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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綠色時報7月3日報道(通訊員 敖東) 內蒙古自治區6月29日召開森林草原防撲火工作暨表彰會議。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府主席巴特爾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頒發獎狀,自治區政府副主席王玉明出席會議。
據分析,今夏大興安嶺林區氣溫與常年同期相比略偏高,6月至7月降水偏少1-2成,幹雷暴天氣頻繁出現,覆蓋範圍較廣,引發森林火災的可能性很大。秋季全區大部分地區降雨較常年減少,氣溫持續偏高,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的可能性增多。
王玉明在部署下一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時說,各地黨政一把手要親自動員部署防撲火工作,一旦發生火災,要親臨火場一線,做好指揮協調工作。同時要認真執行森林草原火災報告製度和歸口管理製度,堅決杜絕遲報、瞞報、漏報以及有火不報、大火小報等行為發生。要進一步加強雷電預警監測,加強人為火源管理,對野外用火要嚴格審批。對城鎮、村屯防火進行專項治理,重點開展武裝“三清”和隱患排查工作。嚴格控製淘金、捕獵、采摘山野品等閑散人員進入封閉區域。各地要按照分區布局、標準配置、聯防互動、快速反應的要求,確定專業半專業撲火隊伍建設模式和標準,確保林區、牧區、重點防火單位都有自己的防撲火隊伍,為火災撲救提供後備保障。武警森林部隊要加強撲火技術研究和實戰演習,強化快速反應能力和滅火實戰能力,確保“打早、打小、打了”。各地森林公安要加大火災案件查處力度,及時查清結案。關鍵時期要組織開展打擊野外違規用火專項行動,逐地塊、逐山頭、打現行、抓典型,公開曝光典型案例。加大考核和問責力度,對預防或撲救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及時表彰獎勵;對因失職、瀆職、瞞報、謊報、責任不明、管理不嚴、組織不力等造成較大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要追究重特大火災的責任,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今年入春以來,內蒙古森林草原火災共發生86起,森林火災單日撲滅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