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國有林場改革評估驗收辦法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發布時間:2011年12月14日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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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綠色時報12月14日報道(記者 劉小虎 通訊員 陳根平) 日前,江西省國有林場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出台《江西省國有林場改革評估驗收辦法》。
《辦法》規定,江西國有林場改革評估驗收總體考核標準為確保“兩個到位”。一是國有林場整合重組和分類經營必須落實到位。每個縣整合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林場個數不得超過3個,並根據其承擔的主要任務,界定為生態公益型林場或商品經營型林場。生態公益型林場要核定為公益事業單位,並重新核定人員編製。商品經營型林場要全麵推行企業化管理。二是職工安置和社會保障必須落實到位。國有林場要全麵建立以企業單位勞動合同製度和事業單位聘用製度為基礎的新型勞動(聘用)關係,應轉換國有職工身份的在職職工要全部轉換,對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要全部落實安置補償。國有林場職工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要實現全覆蓋。
《辦法》共設立了15個評估驗收指標,其中硬性指標8個,評先指標7個。省國有林場改革領導小組將於明年12月對各縣(市、區)國有林場改革情況進行逐縣評估驗收。評估驗收合格的,由省國有林場改革領導小組下發文件予以認定。評估驗收不合格的,責成限期整改,重新評估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