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試點啟動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發布時間:2011年11月21日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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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日前下發關於開展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試點的通知,將在全國200個單位開展以森林采伐管理改革為核心的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試點工作。通知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製訂實施方案、強化隊伍和製度建設,積極穩妥、統籌推進試點工作。
通知指出,試點工作要堅持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持續利用的方針,以構建穩定的森林生態係統、增強生態係統功能、實現森林可持續經營為宗旨,以增加森林資源總量、提高森林資源質量、優化森林資源結構為主線,以將森林經營方案編製實施落實到山頭地塊為載體。試點工作要以探索不同區域、不同類型森林可持續經營模式,改善和提升森林生態係統功能,建立科學經營和嚴格保護森林資源長效機製,實現興林和富民緊密結合為原則。
通知說,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縣級森林可持續經營規劃,國有森林經營單位森林經營方案的編製率達到100%,集體和其他所有製森林經營單位方案編製率達到80%,建立以森林經營方案為核心的森林采伐限額管理製度,全麵建立以全國林業發展區劃及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分區施策導則為基礎的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宏觀指導體係,以全國、省和縣級森林可持續經營規劃為基礎的經營管理區域決策體係,以各類森林經營方案編製和實施為基礎的經營管理實施體係,以多種森林經營技術、模式為基礎的經營管理技術支撐體係。
試點工作包括5項重點任務。
一是科學編製縣級森林經營規劃,做到森林功能區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建設的總體要求相一致,經營模式的確定與經營者的意願相協調,管理措施與分類經營政策相統一,並力爭將森林經營規劃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統籌安排,探索建立確保規劃實施的政策支持和保障體係。
二是全麵抓好森林經營方案製度的落實,明確森林經營的具體措施並落實到山頭地塊,建立森林經營方案審核(備案)製度和森林經營方案實施保障機製,定期開展森林經營方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成效監測。
三是不斷深化森林采伐管理製度改革,把推進森林經營方案製度與采伐管理改革緊密結合起來,把森林經營方案確定的合理采伐量作為編製和分解采伐限額的主要依據,逐步從采伐指標管理向依據森林經營活動進行采伐利用管理轉變。
四是大力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帶動作用的示範村、示範林,探索建立長遠利益和近期利益相結合、林農致富和生態保護相結合的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新模式和新機製。
五是建立健全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監測評價體係,定期對各試點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生態、經濟和社會影響等方麵的調查、監測和評估,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做法,為科學指導今後的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