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純手工造紙術猶存靈川 學者呼籲加以保護

來源: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 發布時間:2011年11月21日 瀏覽次數:
    58歲的趙培富將曬幹的紙逐一撕開,壘成一大摞夾在兩木板之間,用繩子捆好,裁掉多餘的邊緣再磨平……造紙技術曾經是中華民族的驕傲,然而對於現代的人們來說,古老傳統的手工造紙技術似乎已變得遙遠了,不過在靈川縣蘭田瑤族鄉南坳村深潭自然村,至今還保存著傳統的純手工造紙技術。


  11月15日,中國科技大學手工紙研究所的陳彪博士到該村考察後,憂心忡忡地說:“如果再不對傳統手工造紙這一古老的技術加以保護,我們的後代就隻能去博物館回憶這一偉大發明了。”

瑤鄉傳統造紙“水中取寶”

  靈川蘭田瑤族鄉南坳村深潭自然村,一個大山深處非常偏遠的瑤族村寨。村上40多戶人家,絕大多數都靠種地和造紙謀生。沿著崎嶇山道,記者乘車經過兩個多小時的顛簸後,終於到達深潭村。滿山的竹林和村上的竹樓構成一幅美麗的田園風景,呼吸著格外清新的空氣,讓人忍不住陶醉在這一片寧靜中。
  走進趙培富家裏,他的妻子正在自家後院忙碌著。她站在一個盛滿黃色渾濁液體的長方形水槽邊,把細密的竹簾在水裏左右擺動幾下,撈出來,倒扣粘貼在平整的模板上,然後小心翼翼將竹簾移開,紙膜便粘在板上。如此反複,沒過多久,模板上疊放出淡黃色還滴著水的層層濕紙堆。
  趙培富說:“這招在我們造紙中,相當於‘水中取寶’,你別以為這水槽裏就是渾水,舀一勺就是一張紙啊。”記者模仿趙妻的動作,把竹簾放到水槽中,因擔心沒有掛上紙漿,就擺動多次,可撈起來一看,紙漿嚴重厚薄不均。“這個動作看似簡單,但要靠經驗和技巧才能做好。”趙妻笑說。

造一擔紙耗時五個月

  趙培富說,這門手藝是祖傳的,他從沒刻意去學,就是從小看大人做,不知不覺地就會了。他十來歲的時候,就跟著大人們上山砍竹子,趕在“小滿”前,將砍下的竹子用石灰泡上兩個多月。之後,用腳踩等方式把石灰洗掉,再堆放發酵一個多月,隔3、6、9天各換一次水,然後將原料踩漿放入水槽中攪拌……造一擔紙,需耗時五個月。
  村民告訴記者:“我們這套造竹紙的工藝沒有添加任何化學試劑,原料就是竹子和樹葉子煮出來的粘漿,這麼多年下來對這裏的環境沒有任何影響。”他們造的紙,主要用於祭祀。
  早年,村民們把造好的竹紙挑到周邊的蘭田、宛田等鄉鎮去賣。如今,很多老板慕名而來,經過電話預約後,造紙戶將紙拉到路邊,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擔紙大約340元價格,一戶人家一年大約產50擔紙,可獲得一萬多元的收入。
  趙培富說:“現在外麵早就用機器造這種紙了,效率都比我們高很多。不過,很多來收紙的老板說,那些紙沒有我們的好燒,不燃火而且煙也大,我們手工做的細致,容易燃。”
手工造紙不僅傳技藝更教育人
  該村的鄧義珠曾當過村幹部,今年45歲的他,造紙史已近30年。在他看來,造紙對於深潭村不僅有經濟意義,還有文化的意義。
  “我們這個手工方法的造紙,最需要的是耐心和勤快。記得我小時候,看著長輩們每天都重複這樣的工序,很冷的天,還用腳在泡著冷水的原料堆裏反複踩,手也被水槽裏的水凍得發紫,就這樣老一輩堅持做下來,這些細節對我影響蠻大的。我們這一代人,不僅耳濡目染學會了造紙的方法,更感受到了老一輩們的吃苦耐勞。我們長大後自己也當家了,自然也就這樣承擔下來,做著當初長輩們做的事。”
  鄧義珠說,當年深潭村幾乎沒有一條能和外界連通的路,家家戶戶都這樣造紙自己用,剩餘的,就挑出去賣。後來,路通了,年輕人紛紛走出大山,求學、打工,留在村裏的都是年紀較大的,他們在家造紙時,再也沒有當初年輕人圍在身邊觀看的場景了。
  50歲的村民趙成恩家裏的兒女都在外地打工,家裏隻剩老兩口在家種田、造紙。“對造紙感興趣的年輕人越來越少,我家裏的兒女都不肯學,也許再過幾年,深潭手工造紙這門手藝真沒人能接下去了”。

傳承堪憂,學者建議加強保護

  11月15日,記者在村裏恰巧遇到中國科技大學手工紙研究所的陳彪博士,這已經是他第二次到靈川進行瑤族竹紙的考察了。
  陳彪介紹,根據《靈川縣誌》記載,靈川瑤族竹紙始於清代,盛於民初,至今有200年曆史。據傳大約在嘉慶年間,一湘人因在原籍“犯事”而逃來靈川九屋,有感於當地竹林茂密而利用率低,遂向山主建議發展造紙業。剛開始造出草紙,質粗而厚,之後經過不斷改進,紙細薄而透明。因其師源湖南,故稱“湘紙”。
  深潭村手工造紙最有特色的工序在開紙和捆紙的環節。“目前,我走訪過雲南、貴州、安徽等地的100多個地方,還沒發現和深潭這兩道工序相同的。”陳彪說。此外,深潭村造紙隻用石灰沒有添加其他的試劑,汙染相對較小,並且選用生料法造紙,沒有經過蒸煮,排放的廢液也相對更少。
  在陳彪看來,由於純手工造紙工序多,勞動強度大,經濟效益不高等原因,年輕人不願意從事這一行業,深潭造紙確實麵臨著如何傳承下去的困擾。他建議,靈川相關部門對當地手工造紙技術進行保護和開發,並申報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