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若幹意見
來源:科技教育處 發布時間:2011年04月29日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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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若幹意見
教人[2002]4號
(2002年2月27日)
為了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精神,在高等學校建設一支熱愛祖國、具有強烈使命感、學術作風嚴謹、理論功底紮實、富有創新精神的高素質學術隊伍,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和製度環境,促進學術進步和科技創新,現就端正學術風氣,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端正學術風氣,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隨著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和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推進,教育的改革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教育戰線教學科研隊伍不斷壯大,高等學校學術氣氛空前活躍,學術研究成果豐碩,一個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新人輩出、學術繁榮的良好局麵正在形成。高等學校為培養人才和發展科學技術作出了重要貢獻。在促進學術進步的事業中,廣大教育工作者獻身科學、殫精竭慮、無私奉獻,付出了艱辛的勞動,同時也為維護和發揚教育界良好的學風和學術道德傳統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績,體現了良好的師德風範。
但是,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在學術研究工作中存在著不容忽視、某些方麵還比較嚴重的學術風氣不正、學術道德失範的問題,主要表現為:研究工作中少數人違背基本學術道德,侵占他人勞動成果,或抄襲剽竊,或請他人代寫文章,或署名不實;粗製濫造論文,個別人甚至篡改、偽造研究數據;受不良風氣的影響,在研究成果鑒定、項目評審以及學校評估、學位授權審核等工作中也出現了一些弄虛作假,或試圖以不正當手段影響評審結果的現象;有的人還利用權力為自己謀取學位、文憑,有些學校在利益驅動下降低標準亂發文憑。這些行為和現象嚴重損害了教育工作者和學校的形象,給教育事業帶來了不良影響。如果聽任其發展下去,將會嚴重汙染學術環境,影響學術聲譽,阻礙學術進步,進而影響社會發展和民族創新能力,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高等學校是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的重要基地。在高等學校倡導並形成崇尚誠實勞動、鼓勵科研創新、遵循學術道德、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對於保護教學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保持高等學校的創新能力和科技競爭力,應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國際競爭的挑戰,具有重要意義。為此,端正學術風氣,加強學術道德建設成為當前我國高等學校一項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要站在依法治國、以德治國,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當前端正學術風氣,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提高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和實效性,采取切實措施,規範學術行為,樹立良好學術風氣,促進和保障學術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端正學術風氣,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基本要求
加強學術道德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針對學術工作中存在的不良現象和行為,建立和完善學術規範,形成有效的學術管理體製和工作機製,端正學術風氣,營造良好的學術環境。當前要通過紮實有效的工作,加強對廣大教師、教育工作者和學生的學術道德教育,培養求真務實、勇於創新、堅韌不拔、嚴謹自律的治學態度和學術精神,努力使他們成為良好學術風氣的維護者,嚴謹治學的力行者,優良學術道德的傳承者。
——增強獻身科教、服務社會的曆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
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要置身於科教興國和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宏圖偉業之中,以培養人才、繁榮學術、發展先進文化、推進社會進步為己任,努力攀登科學高峰。要增強事業心、責任感,正確對待學術研究中的名和利,將個人的事業發展與國家、民族的發展需要結合起來,反對沽名釣譽、急功近利、自私自利、損人利己等不良風氣。
——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和嚴謹的治學態度。
要忠於真理、探求真知,自覺維護學術尊嚴和學者的聲譽。要模範遵守學術研究的基本規範,以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作為科學研究的直接目標和動力,把學術價值和創新性作為衡量學術水平的標準。在學術研究工作中要堅持嚴肅認真、嚴謹細致、一絲不苟的科學態度,不得虛報教育教學和科研成果,反對投機取巧、粗製濫造、盲目追求數量不顧質量的浮躁作風和行為。
——樹立法製觀念,保護知識產權、尊重他人勞動和權益。
要嚴以律己,依照學術規範,按照有關規定引用和應用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得剽竊、抄襲他人成果,不得在未參與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反對以任何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的行為。
——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學術評價的客觀公正。
認真負責地參與學術評價,正確運用學術權力,公正地發表評審意見是評審專家的職責。在參與各種推薦、評審、鑒定、答辯和評獎等活動中,要堅持客觀公正的評價標準,堅持按章辦事,不徇私情,自覺抵製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和幹擾。
——為人師表、言傳身教,加強對青年學生進行學術道德教育。
要向青年學生積極倡導求真務實的學術作風,傳播科學方法。要以德修身、率先垂範,用自己高尚的品德和人格力量教育和感染學生,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學術道德,幫助學生養成恪守學術規範的習慣。
三、采取切實措施端正學術風氣,加強學術道德建設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和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術道德建設工作。
高等學校校長要親自抓學術道德建設,形成全麵動員,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的工作格局。要將端正學術風氣,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納入學校校風建設的整體工作之中,進行統籌規劃和實施,使這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要充分發揮學校學術委員會、學位評定委員會等學術管理機構在端正學術風氣、加強學術道德建設中的作用,明確其在學術管理和監督方麵的職責,完善工作機製,保證學術管理機構的權威性、公正性。
(二)廣泛深入地開展端正學術風氣、加強學術道德建設教育。
嚴守學術規範是師德的基本要求。必須加強對青年教師和青年教育工作者的自律和道德養成教育。當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要認真組織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學習領會《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提出的“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道德規範要求以及《著作權法》、《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廣泛深入地開展學術道德宣傳教育活動。要將教師職業道德、學術規範和知識產權等方麵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作為青年教師崗前培訓的重要內容,並納入學生思想品德課教學內容。要大力宣傳嚴謹治學的典型事例和學術道德建設成績卓著的單位。鼓勵開展健康的學術批評,努力營造良好的學術風氣。
(三)加大人事製度改革力度,完善人事考核製度。
積極推行教育職員製度,建立強化高校黨政管理人員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體係。改革職稱評審,全麵推進教師職務聘任製度,強化崗位、強化聘任。在實施教師職務聘任製和崗位責任製的改革中,積極探索研究製定科學合理的人才評價方法和指標體係,形成有利於端正學術風氣、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製度環境和良好氛圍。將教師職業道德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教師年度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其職務聘任、晉級晉職和評比先進的重要依據。學校領導對學術道德建設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實際效果,應作為年度述職報告和群眾民主測評的重要內容。
(四)建立和完善科學的學術發展與評價機製,鼓勵學術創新。
高等學校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認真研究製定規範學術研究行為的規章製度。同時要遵循學術發展的特點和規律,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創新,多出精品成果。在學位論文答辯、學術論文發表、學術著作出版、科研項目立項與評審、學術獎項評定等方麵要體現正確的政策導向,防止重數量輕質量、形式主義,甚至弄虛作假等不良傾向,建立健全公開、公平、公正的學術評價製度。為促進學術研究水準的提高和學術的長遠發展,高校出版社、學術期刊要積極探索建立一套專業的、稿件作者和審稿人雙向匿名的外部人審稿製度。
(五)建立學術懲戒處罰製度。
對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機構一經查實要視具體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撤銷項目,行政處分,取消資格、學位、稱號,直至解聘等相應的處理和處罰。根據需要,可聘請相關學科的校內外專家組成學術規範專家界定小組,具體負責對違反學術規範的不道德現象和行為進行界定。對嚴重違反學術道德、影響極其惡劣的行為,在充分了解事實真相的基礎上,通過媒體進行客觀公正的批評。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對學術活動中各種不良行為的調查處理要嚴格掌握政策尺度,既要堅持原則、嚴肅認真,又要科學公正、實事求是。要以防微杜漸、教育幫助為主,處罰為輔。要注意分清政策界限,弄清事實真相,保護科研探索的積極性,保護有發展潛力的青年學者。對經查證核實,沒有不良行為、受到不正當指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予以保護,采取適當措施加以澄清、正名,使有關調查處理工作真正起到扶正壓邪的作用。
(六)加強學曆文憑、學位證書的管理工作。
高等教育學曆文憑、學位證書是受教育者的學業憑證。學曆文憑、學位證書的頒發是一項極為嚴肅的工作。各高等教育管理部門、高等學校要本著對國家和人民負責的態度,進一步完備管理措施,嚴格按照教育教學要求,規範文憑、證書的頒發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對亂辦班、降低標準濫發學曆文憑和學位證書,甚至用文憑和證書換取“讚助”、“捐資”等敗壞學風和校風的行為,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對那些違反有關規定濫發學曆、學位證書的學校、單位,要進行整頓,對有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對不具有學曆教育資格的教育、培訓單位舉辦的所謂學曆班等,要堅決予以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