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加強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自身建設
來源:國家林業局 發布時間:2006年06月27日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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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各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自成立以來,在依法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建設成果方麵做了大量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保障和促進林業又快又好發展,根據國家林業局的總體部署,結合森林資源監督工作實際,國家林業局下發了《國家林業局關於加強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自身建設的意見》,意見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自身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加強自身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切實加強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自身建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監督能力和依法履行職責的重要途徑,是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勤政廉潔型、務實高效型四型先進機關,促進監督機構黨風和政風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有效防止商業賄賂,推動幹部健康成長和監督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加強監督機構自身黨的建設、機關建設對於全麵落實“十一五”林業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安排,不斷開創森林資源監督工作新局麵,推進林業又快又好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提高對加強自身建設的認識,增強自覺性和責任感。突出把自身建設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聯係實際,製定措施,認真抓好抓實,收到明顯成效。
二、加強自身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工作原則
2、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突出規範監督行為這個主題,抓住能力建設這個重點,全麵加強森林資源監督機構的思想、組織、作風、製度、業務建設,不斷推動森林資源監督工作實現新發展、開創新局麵。
3、總體目標。緊緊圍繞強化監督職能、規範監督行為、創新監督機製、提高監督實效這個中心,按照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勤政廉潔型、務實高效型四型機關的要求,努力把森林資源監督機構建設成為作風過硬、工作出色、監督有力、執法嚴明的表率部門;按照爭做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模範,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模範,建設林業兩大體係、促進現代林業發展的模範,遵紀守法、團結和諧的模範,勤政為民、廉潔自律的模範五個模範的標準,把監督幹部隊伍建設成為政治堅定、業務精湛、求實創新、清正廉潔的高素質隊伍。
4、工作原則。必須始終堅持服務並服從於林業工作大局,保證國家林業局的各項工作部署得到貫徹落實;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群眾滿意、基層滿意、社會滿意”作為最高標準和根本目標;始終堅持緊密結合監督機構的工作特點,把公道正派作為監督幹部的立身之本、為人之道、處事之基;始終堅持在各項監督工作實踐中,樹立和維護監督部門“對己清正、對事公正、對內嚴格、對外平等”的良好形象。
三、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切實增強履行職責的本領
5、進一步提高監督幹部的政治素質。堅持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森林資源監督工作。要善於從政治上、全局上觀察和思考問題,提高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要堅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自覺服從和維護國家林業局黨組的領導。要正確分析和處理森林資源監督工作與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係,與林業事業發展的關係,與生態文明建設的關係,真正做到從大局出發,以大局為重,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同各種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作堅決的鬥爭,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浪的考驗。
6、進一步提高監督幹部的業務素質。要把不斷加強學習和教育培訓作為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增強先進性的重大戰略任務來抓,在內強素質和外樹形象上取得明顯進步,業務能力和水平有明顯提高。要根據幹部隊伍現狀和監督工作需要,以政治理論、業務知識、文化素養、技能訓練等為基本內容,有針對性地對幹部職工進行教育培訓,做好計劃安排,抓好組織實施,不斷提高監督幹部的綜合業務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在職學習製度,積極創造有利條件,鼓勵幹部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學習,結合實際每年研究分析一兩個監督工作中的重點問題。將幹部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幹部考核的主要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四、加強製度建設,努力推進監督工作的規範化
7、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規章製度。要適應新時期林業發展的需要,結合監督工作特點,進一步加強製度建設,狠抓製度的貫徹落實。堅持和完善財務資金使用管理、森林資源利用核查、涉林案件督辦等各項規章製度,確保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違章必究。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情集體決策機製,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進一步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駐內蒙古、黑龍江、大興安嶺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要加強對林木采伐許可證發放和伐區撥交驗收製度的建設,確保森林采伐限額和憑證采伐林木各項規定的嚴格執行。要加強對製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堅決做到“用製度管人、依製度辦事”。
8、進一步規範監督業務工作程序。要對現有業務工作程序進行一次認真梳理,強化內部管理,不斷增強內部監督工作的規範性和嚴密性。要加強對專項檢查、案件督辦、監督執行程序的規範工作,不斷增強外部監督工作的透明性和監督結果的權威性。同時,要建立外部約束機製,主動接受被監督單位的監督,確保各項業務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9、建立監督工作績效評估體係。按照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細化各項監督工作要素,製定科學合理的評測標準,客觀公正地評估各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及全體幹部的工作績效和綜合素質。國家林業局定期對各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和專員工作進行綜合評估,各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負責對機構內部幹部的評估,考核評估的結果將作為幹部獎懲和選拔任用的主要依據。
五、加強作風建設,全麵提高監督工作水平
10、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工作作風直接影響到機關形象,直接關係著監督事業的健康發展和幹部隊伍的健康成長。要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自覺踐行黨的根本宗旨,切實維護黨紀政紀。堅持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製度,對群眾舉報的信訪案件,專員要親自處理,確保件件有著落。要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對上級領導部門的每項決策部署都有明確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有質量和時限要求,嚴格督查,抓好落實。要大力弘揚求真務實作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發揚艱苦奮鬥精神,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堅決杜絕講排場、比闊氣、奢侈揮霍等不良作風。下基層一律輕車簡從,不搞層層陪同,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11、進一步完善監督工作機製。要將工作計劃、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點問題、執法監督當中推進工作的一些建議等,及時向國家林業局報告。各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要進一步加強與國家林業局相關司局的溝通彙報,上報其他司局的文件,要同時抄報資源司、監督辦;加強與地方政府及其相關組成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與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工作通報製度;加強與國家林業局各直屬規劃院的信息交流和工作配合,實現資源數據和檢查結果的信息共享。要不斷完善檢查方法,采取事前、事中與事後監督檢查相結合,監督檢查與督促整改相結合的辦法,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與當地林業主管部門進行研究,確保問題及時有效解決,不斷提高監督檢查實效。
12、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要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的思想路線,以敢於創新的勇氣和科學務實的態度推動森林資源監督工作的健康發展。要善於全麵理解和準確把握國家林業局的大政方針,把執行國家林業局工作部署同駐在地區的實際有機結合,創造性地開展監督工作。增強典型意識,發現和推選森林資源監督、森林資源管理和濕地、野生動植物保護的先進典型,以典型示範作用擴大監督工作成效。
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塑造監督隊伍良好形象
13、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各項規定。要深刻認識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深刻領會違法亂紀的嚴重性和危害性,自覺地把黨風廉政建設擺在突出位置,認真落實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各項措施,不斷提高廉潔從政的水平。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財經紀律,不準弄虛作假、騙取國家資金,不準搞賬外賬和私設小金庫。嚴格執行國家林業局“六不準”規定,堅決杜絕林業商業賄賂行為的發生。嚴格執行森林資源管理檢查、核查工作“十項紀律”,不準擅自改變檢查方法、技術標準;不準虛報、瞞報、遲報檢查結果;不準要求被檢查單位非相關人員陪同;不準接受被檢查單位無償提供的外業勞動保護用品;不準接受超標準接待、用餐;不準在檢查工作期間飲酒;不準出入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準參加公費旅遊;不準由被檢查單位結算應由檢查組支付的費用;不準收受被檢查單位的禮金、禮品。建立監督檢查責任追究製度,駐在地區一年內連續發生三起以上重大林業生態破壞事故,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要向國家林業局進行深刻檢查,該單位不得參加先進單位評選,專員不得參加先進個人或優秀公務員評選。
14、堅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規定》,專員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副專員對分管處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直接責任。各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領導班子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業務工作統一安排部署,統一落實開展,做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要充分利用直屬機關的違法違紀案例,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有針對性地製定整改和防範措施,進一步促使黨員幹部嚴格執行“四大紀律”和“八項要求”,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定期分析和研究機構內部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及時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動態和行為表現,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發生,努力塑造監督隊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