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專員辦督辦瀘沽湖機場及專用公路建設項目違法使用林地問題

來源:國家林業局政府網 發布時間:2010年01月19日 瀏覽次數:

    1月8日至10日,雲南專員辦萬兆奇專員帶領有關人員到寧蒗縣對瀘沽湖機場及專用公路建設項目征占用林地情況進行了檢查。

    瀘沽湖機場建設項目是雲南省人民政府確定的2009年度全省10項重大建設項目之一,該項目對完善雲南省邊境航空網點布局,改善立體交通具有重要意義。在省、市各相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機場專用公路已辦理完成林地征占用及采伐林木的有關手續。專員辦通過現地檢查和對相關資料的查閱,發現該項目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施工設計粗放,前期規劃不科學,征占用林地的手續報批後,最終的公路施工設計才確定,因此出現了個別審批的林地範圍與實際建設範圍不相符的情況;二是施工單位法律意識淡薄,施工過程中存在就近就地采石、采砂、堆土、棄渣等野蠻施工的現象,業主方雖然曾做過整改,但沒有實質性的整改行為和措施;三是由於該項目是重點工程,迫於各方麵的壓力,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時存在畏難情緒;四是林業主管部門在辦理采伐證的過程中,存在辦理程序及采伐證填寫不規範的情況。

    萬兆奇專員在聽取縣政府、縣林業局及建設單位關於項目建設情況的彙報後,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和要求:一是各級領導幹部在為重點工程做好相關工作的同時,要加強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意識;二是業主方和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監管,針對施工單位野蠻施工,隨意棄土棄渣,損壞林木,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認真抓好整改,嚴格按工程建設規範和程序組織施工,切實做好生態保護、植被恢複等工作,在施工過程中,最大限度的控製和減少對林地林木的破壞;三是由於設計和野蠻施工等原因,造成違法使用林地的行為,林政執法部門要及時依法查處,並督促補辦相關手續;四是認真做好使用林地的審核、審批及林木采伐工作,嚴禁規避審(核)批或超權限審(核)批現象的發生;五是加強林政執法隊伍的素質建設,提高業務水平;六是在建設項目兌現有關補償補助費方麵,各級人民政府要牢固樹立“以民為本,執政為民”的公仆意識,加強監管力度,確保建設項目業主足額兌現有關補償補助費用,使林地、林木權利人依法得到應有的補償,切實保護好被占用林地權利人的利益。(雲南專員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