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北京市林業工作會議暨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動員大會召開。會議提出,北京市將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集體林權製度主體改革任務,實現林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祝列克,北京市委常委、市集體林權製度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牛有成出席會議並講話。北京市副市長、市集體林權製度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夏占義主持會議。
祝列克就積極穩妥地推進北京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提出4點建議:首先,要充分認識首都林改的重大意義,抓好明晰產權這個核心,突破完善政策這個關鍵,搞好加強領導這個保障。其次,要加強對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領導,建立健全林業發展的長效機製。再次,要堅持因地製宜、分類指導,確保改革符合實際。把集體林權製度改革與都市型林業的發展方向、目標和運行機製結合起來,走出具有北京特色的集體林權製度改革道路。最後,要把林改與產業發展結合起來,鞏固好改革的成果。
牛有成說,北京市在推進集體林改過程中,要準確把握和妥善處理好改革與維護穩定、資源增長與農民增收、確權發證與落實責任、分類經營與政策支持、民主決策與依法辦事的關係。
據介紹,北京市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將大體分三步走:今年年底前,全市各區(縣)啟動林改,前期確定的22個試點鄉(鎮)率先推進改革;2010年,各區(縣)全麵推開林改;2011年年底,全市基本完成林權主體改革任務。
北京市確定此次林改的基本範圍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商品林和山區生態公益林。其中,第一道、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和五河十路綠色通道的林地林木以及平原地區的公益林,暫時不納入本次改革範圍;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規劃範圍內屬於農村集體所有的林地林木,其經營管理現狀和林地林木權屬維持不變;國有、集體、個人之間對林地林木權屬有爭議的,要按照“穩定為主、適度調整”的原則調處解決爭議;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爭議未解決的,不納入改革範圍。據初步統計,全市林改共涉及12個區(縣)的163個鄉鎮、3678個村,覆蓋105萬戶、279萬農村人口,林地麵積1350萬畝。
商品林要全麵放開經營和完善山區生態公益林管理體製被作為此次改革的兩項重點內容。對於商品林,通過完善經營管理製度、明晰林地林木產權,鼓勵商品林經營者放活經營,依法自主決定種植結構、經營方向、經營模式和經營目標,自主處置林地的使用權、林木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保障農民的收益權和處置權。對於山區生態公益林,按照“均股不分山、均利不分林”的原則,采取確權確股的方式,明晰所屬集體林地產權股本,依法進行股權確認,均股到戶,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頒發個人股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