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訪談摘要:林業局將用5年分三步改革和完善集體林采伐管理機製

來源:國家林業局政府網 發布時間:2009年07月15日 瀏覽次數:

    2009年7月15日9時,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副局長張建龍接受中國政府網與國家林業局政府網聯合專訪,就“貫徹落實中央林業工作會議精神 積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友提問。

    [網友 八麵來風]林權製度改革並沒有妥善解決收益權問題,森林所有者的采伐權或處置權還受製於“采伐限額”製度。如果此問題得不到解決,林權製度改革是不是會成為空話?

    [賈治邦]根據中央的精神,國家林業局已經對改革和完善集體林采伐管理進行了深入研究,初步形成了關於改革和完善集體林采伐管理的指導意見,有望近期下發。總的設想是,經過認真試點,爭取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改革和完善集體林采伐管理機製的任務。分三步逐步推行:第一步,改革采伐管理服務方式,簡化審批程序,推行采伐限額公示製,建立健全簡便易行、公開透明的管理服務新模式。第二步,創新采伐管理方式,實行林木采伐分類管理,非林業用地林木不納入采伐限額管理,由經營者自主采伐,商品林采伐指標5年內可結轉使用。第三步,完善采伐限額管理製度,逐步實現由限額指標管理向采伐備案管理的轉變,建立以森林經營方案為基礎的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新體製。

    我們通過教育的辦法引導他們不要亂砍亂伐。當前要引導農民認識兩條:一是政策不會變,而且是長期不變;二是林子隻有成熟的時候賣價最高,收益最大。目前,已在全國22個省168個縣進行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行。通過實行這項配套改革,森林經營者的處置權和收益權一定會得到很好的落實。隻有這樣,才能切實保障森林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調動廣大經營者發展林業的積極性,釋放出人的巨大潛能和林地的巨大潛能,實現農村生產力的大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