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批準發布了國家林業局會同六部門製定的《省級政府防沙治沙目標責任考核辦法》,我國將開展防沙治沙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落實地方各級政府負總責的製度,實行優土受獎、劣土受罰的激勵約束機製。為此,記者采訪了國家林業局副局長祝列克。
切實推進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手段
祝列克說,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我國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我國防沙治沙形勢仍很嚴峻,沙化危害依然嚴重,防治任務非常艱巨,特別是一些地方對防沙治沙重視不夠,責任意識不強,防治措施不力,政策機製不活,這些問題嚴重製約了防沙治沙事業健康發展。
開展省級政府防沙治沙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是切實推進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基礎。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沙治沙工作的決定》都明確規定,要建立政府行政領導防沙治沙任期目標責任考核獎懲製度。開展目標責任考核,實行政府問責,是推進依法治沙進程的必然要求。其次,建立激勵約束機製,可以促使沙區各級政府重視防沙治沙,支持防沙治沙,真抓實幹,是調動地方政府防沙治沙積極性的有效手段。再次,對防沙治沙工作的考核過程,實際上也是全麵總結工作、推廣典型的過程,是交流推廣經驗、推動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措施。
科學合理,係統綜合考核
祝列克說,按照考核辦法的要求,省級政府防沙治沙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由林業廳(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全國防沙治沙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組,具體負責。在具體考核實施過程中,將堅持客觀公平、科學合理、係統綜合、求真務實的原則,綜合考慮自然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的影響,綜合考察沙區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和防沙治沙工作開展情況,實行綜合考核與平時督促檢查相結合。考核工作以5年為一個考核期,中間開展督促檢查,期末開展綜合考核。中期督促檢查和期末綜合考核均在地方自查的基礎上進行,由考核工作組通過聽取彙報、查閱資料、座談了解、現場調查等形式,全麵了解考核對象防沙治沙任務完成情況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防沙治沙任務較重的先考核
祝列克說,防沙治沙第一個目標責任考核期(2006年-2010年)的考核對象為防治任務較重的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區)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後可根據沙化土地動態變化情況作適當調整。
在考核內容上,中期督促檢查重點對各考核對象防治措施和保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期末綜合考核要對各考核對象防治任務完成情況、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和保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麵考核。
考核結果將作為省級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重要依據
祝列克說,實行激勵約束、推動防沙治沙工作是開展考核工作的根本目的。按照國務院批準的考核辦法,考核結果一方麵將進行通報,對工作突出的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另一方麵考核結果將交由中央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有關省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的重要依據,以引領和激勵各地重視、支持防沙治沙工作,推動防沙治沙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