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的山林——湖北林改的鏡鑒與困惑(上篇)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發布時間:2009年06月04日 瀏覽次數:

    這是一場涉及億萬農民切身利益的變革,被稱為“繼農村土地承包後,中國土地使用製度上的又一重大改革”。這就是正在進行的集體林權製度改革。

    湖北省是較早進行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省份之一。近年來,以明晰產權、規範流轉等為主要內容的林改,市場化傾向非常明晰,明確鼓勵租賃、抵押、入股、拍賣等多樣化的流轉形式,早已超越、突破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其影響之大、之深,被林區群眾稱為“第三次土改”。

    由於土地(也包括林地)攸關農民的生存,依然具有社會保障的功能,林改如何兼顧效率與公平,如何防止因過度流轉而出現失地農民,林改的探索成為正在啟動的耕地流轉的鏡鑒。

    流轉之魅

    “林老板”豐純的花椒基地在宜都的名聲響當當。基地不大,隻有425畝,但卻是宜都市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第一個成果。

    宜都市是湖北省林改試點之一。2004年,借著林改林權流轉的契機,豐純買斷龍口子村104戶農民的荒山經營權,投資60多萬元,把它建成遠近聞名的花椒基地,當上了“林老板”。

    基地位於五眼泉龍口子村的石羊山上。山如其名,石羊山就是座石頭山,過去,農民連打柴都不上來,如今卻成了一座金銀山。僅有一人多高的花椒樹長在巨石的縫隙中,枝頭掛滿果實。

    豐純說,去年,基地2萬株花椒收入28萬多元。今年,預計可增產兩到三成。

    效益遠不止於此。基地2萬株花椒樹,還帶動了附近農民種植花椒7萬多株。

    現在,豐純正籌建冷庫,注冊商標。

    “不是通過林地流轉、引資上山,這樣的山分散到一家一戶,不會有什麼效益。”宜都市林業局局長任陽一語道出了流轉的魅力。

    資本上山

    林改的首要目標,是要把集體林地的承包經營權和林木的所有權落實到戶。

    但這並不是林改的惟一目標。

    湖北省林改辦負責人、省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處處長王潤章說,確權後還要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

    為此,在不改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許承包人依法進行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或作為出資、合作條件等,這些市場經濟的運作方式,就成為轉動沉寂山林的推手。

    截至去年底,湖北省組織林權交易4627宗,流轉林地麵積242.5萬畝,實現交易額5.24億元。

    林權“活”,山林“轉”。

    數據顯示,去年,全省林業產業社會投資達到了22.3億元,全省林產工業總產值201億元,同比增長8.1%,高於全國平均水平4個百分點。

    宜都市通過林地流轉、引資上山,辦大基地、建大龍頭,形成以柑橘、茶葉、冬棗、銀杏、桑樹五大產業為主的林業產業體係。2008年林業生產總值達到6.2億元,占全市農業總產值的1/4。

    任陽用“多贏”來形容林地流轉、引資上山帶來的效益。他說,資本上山,投資者獲得了經濟回報,國家實現了林業產業的大發展和生態改善。而對農民來說,在獲得實惠的同時,更增添了致富的手段。

    抵押融資

    公安縣的鄭希高也是個“林老板”。與豐純不同的是,鄭希高的推力來自林木的抵押融資。

    通過5輪激烈競拍,鄭希高以200萬元的價格買下1800畝河灘的經營權。

    200萬元,對一個普通農民來說,不是個小數目,是什麼讓鄭希高有勇氣將拍賣牌舉到了最後?

    “勇氣來自這裏。”鄭希高指著旁邊一片楊樹林說。

    2001年,鄭希高承包了120畝荒灘,種植楊樹7000株。如今,楊樹已到了采伐期,價值近百萬元。鄭希高就是用這片楊樹林抵押貸的款。如今這1800畝河灘上已栽上了4萬多株楊樹。

    2003年,公安縣率先在湖北省開展林權抵押貸款。縣林業局局長鄒先維把它比作開啟“綠色銀行”的鑰匙。正是林權抵押貸款,推動了林業經營者滾動發展,成就了像鄭希高這樣的“林老板”。

    幾年來,公安縣已累計發放林權抵押貸款1.65億元。盡管還存在著利息高、周期短、手續繁雜等難題,但此舉的“造血”效應已經顯現。

    王潤章說:“林權抵押貸款是農村投資融資體製的重要創新,它促進了林權流轉,使規模化、集約化的現代林業經營模式在更大範圍內得到實現。”

    適度流轉

    林地流轉事關農村土地製度。資本的天性是逐利,資本大量而迅速進入山林,必然會引起村莊秩序的變動和衝突。

    很顯然,林地流轉既是個經濟問題,也是個政治問題。

    值得警惕的是,林地流轉已經出現了“期限過長、麵積過大、價格過低”的現象。

    專家認為,如果處理不當,林改後的林權有可能集中在少數新“林主”手中,導致大量農民失山失地,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

    江西銅鼓林權糾紛就是典型的例子。

    華中師大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賀東航副教授說,資本的介入、市場的巨大變化,勢必對封閉的鄉村形成強大的衝擊,它可能是新的社會關係的開始,帶來新的社會結構的變化,而不簡單是生產關係的重組。因為,林地依然是山區農民的“命根子”。不少農民還沒有意識到林地是一個巨大財富。由於信息不對稱和行政權力的介入,當外來資本大量進入,市場化競爭造成林地價格上漲時,林農因林地價格的巨大反差而造成極大的心理不平衡,其結果必然會引起村莊秩序的變動和衝突。

    賀東航目前正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後的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他認為,在林改中要特別重視公平和效率問題。隻有公平,才會有效率。在已經有糾紛的情況下,推動林業權屬流轉和變更,一定要先考慮到公平原則。因此,他建議,林地流轉要適度,並讓林農分享林地升值的收益。

    王潤章也認為,林地流轉並非越多越好。在流轉中一個值得注意的傾向,是一些投資者熱衷於通過買斷的方式流轉林地,從長遠看,這對農民、農村的發展、對維護農民利益和社會穩定不利。即使是采用買斷的方式流轉,麵積也要適度,期限也不宜過長。

    林地流轉是實現林業規模化經營的重要途徑,但不是惟一途徑。目前,湖北省各地正在探索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製等實現林業規模化經營的途徑,並已初顯成效。這些途徑符合市場規律,社會震動也相對較小,值得重視和推廣。

    湖北省林業局局長王海濤說,今後,在完善基礎改革的同時,要著力搞好配套改革。一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二是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加快林業要素市場建設,以適應林權融資和林業市場發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