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需要在國際木材標準體係增加話語權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發布時間:2009年05月15日 瀏覽次數:

    我國是木製品生產和出口大國,但在國際木材標準體係中的話語權明顯不足。專家建議,我國要加快木材標準的製訂,以規矩求方圓,突破木製品國際貿易技術壁壘。

    1984年,中國木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成立。木標委成立以來,共製(修)定國家標準116項、行業標準61項。2008年,木標委首次主持國際標準項目,承擔了《木材抗衝擊彎曲強度測定》、《木材硬度測定》和《木材抗衝擊壓痕測定》3項國際木材標準的修訂。我國已實質性地參與到國際木材標準化活動中,2010年,國際標準化組織木材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九屆年會將在我國召開。

    相對自己進步明顯,對比先進國家差距明顯。資料顯示,我國雖已成為國際標準化組織常務理事國,每年交納會費占世界第四位,但製定的國際標準僅占1.6%。專家提出,根據預期,我國這一比例至少應該達到10%。

    木標委秘書長、北京林機所所長費本華研究員介紹說,我國木材防腐標準化工作當前還非常滯後,隻有為數不多的幾個國家標準,根本不成體係,更沒有標準的執行和監測機構,在科研和生產上隻能參照他國標準或國際標準執行。木材防腐工業生產規模小,與我國商品材總量相比遠遠不成比例。

    費本華說,當前有許多工作要做。為了避免重複或走不必要的彎路,各項工作開展前一定要有清晰的發展思路。標準製定可以借鑒澳/新標準和美國標準,集成創新,以形成自己的標準框架。

    近年來,我國對木結構產品的需求日益增加。費本華說,國內結構材有國外進口的,也有我國自行研製的。進口結構材產品大都沒有得到我國的認證,國產結構材由於沒有相應的標準,在研究過程中都是借鑒國外標準。因此,開展結構材標準研究對於規範結構材市場、推動木結構建築國產化,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目前,我國製定的一些結構材標準均借鑒了大量國外同類標準,正在製訂的某些標準也是直接借用國外規定而略有保守采納,缺乏國內相關試驗研究基礎。實踐檢驗發現,我國工廠可生產的結構材質量出現了兩個極端,要麼偏出要求,要麼低於要求。產品標準製定難度大,原因在於我國木結構研究晚,數據積累少。近年來,我國製定的標準大都集中在結構材的測試方法標準上。

    為了加快我國結構材發展,針對當前我國結構材相關標準現狀,木材專家葉克林、費本華、虞華強等建議:在全國範圍內合理配置資源,加快木結構研究步伐,並盡快組織有關專家就結構材標準現狀展開討論,以構建合理的結構材標準體係。

    目前,國內從事木結構研究的高校、科研院所不多,而且研究方向和內容也各有側重。專家建議,在製定標準時,相關科研機構要整合資源,合理分工,協同共進,並針對急需的結構材標準組織聯合攻關,也可以發揮和提高企業參與標準製定的積極性,從而提高標準的適用性和適時性。

    對於加快木材標準的製定步伐,專家建議,要重點加強對安全、節能、環保標準的研究,推動標準製定與科研同步,完善標準體係;要積極跟蹤國家(際)標準,提高采標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要強化標準製定過程管理,提高監督管理水平;要加快標準化技術機構的建設和人才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