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圈”解竹農燃眉之急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發布時間:2009年05月06日 瀏覽次數:

    “這幾天我們又要商量集中貸款的事兒了”。福建省永安市上坪鄉上坪村資金互助社召集人陳紹安日前告訴筆者這個信息,並高興地回憶起3個月前那次同樣主題的會,“當時,一聽要議一議集中貸款的事,9點鍾不到,社員們就都來到了合作社。”

    “有了‘救生圈’我們敢‘下海’”

    隨著林業投融資體係的逐步建立,一個叫“資金互助”的新興農民經濟合作組織,在海拔1000多米高、遠離喧囂的上坪村誕生。合作社由村民陳紹安等一群竹農於2005年7月自發組織成立,以便於在村裏開展資金互助活動,發展壯大竹產業。

    流動於上坪村的“民間資本”不多,但一家一戶的500元、1000元卻催生了草根金融“資金互助”借貸項目的繁榮,並迅速成為當地村民耕山務農、發展生產的“救生圈”。

    “前年底,我拿到3000元的互助資金,買了複合肥給毛竹山施肥。去年,山上的筍明顯多了、大了……”4月13日,談起資金互助項目的作用,合作社社員陳長友感慨道,“雖然借貸的錢不多,但是,對於缺少發展資金的農戶來說,就像一個‘救生圈’,有了這個‘救生圈’,我們才敢‘下海’啊!”

    農村實施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後,分山到戶,產權明晰,林農都實現了自主經營。但是,融資難問題,在林農當中,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偏遠山村。

    合作社理事長陳紹安認為,農民把幾百塊錢存到銀行去,利息很少,還得往返銀行跑腿,沒有多大意義,可是作為股金,將500元、1000元放在資金互助社裏,就有機會貸上6倍的款項。“也可以辦點事情了,誰沒有缺錢的時候?”

    社員陳國康同意這種看法,因為他有切身體會。2007年7月,為改善竹山經營條件,便於山上的毛竹、竹筍下山,他決定投資開設一條竹山便道。而這條竹山便道長有1公裏多,需要1萬多元資金。當時,陳國康手頭緊,沒有那麼多錢,為此,他向村裏許多人開口,但沒有借到。成立資金互助社以後,作為社員的他,第一個從會裏借了3000元錢。“資金互助對我來講幫助不小……”陳國康感歎道。

    和陳國康一樣,社員陳真卿也有過一次從合作社獲得“救生”的經曆。2006年初,他與人合作買下了一片竹山,急需5000多元周轉資金,但是,由於家裏經營著一個小店鋪,剛進貨,一下子拿不出這筆錢。他隻得向親朋好友借了2000元,又在資金互助社裏貸了3000元,才湊齊了所需款項。“現在借錢難啊!如果沒有資金互助社,東跑西跑我還真不知要跑到何時,才能借到這筆錢呢!”

    “民辦、民管、民受益”

    “相對於銀行借貸,我們這種互助模式非常安全,絕不會出現借錢不還的情況。”

    就如何加強資金互助項目有序管理問題,陳紹安介紹說:“我們的社員都是鄉裏鄉親,彼此都很了解。你借這筆錢拿去幹什麼,大家都清楚。如果你拿去做不正當的事情,或者不還,那他今後就甭想在村裏和社裏立足了。資金互助既然名字叫互助,就不是為了賺錢,我們的目的就是自己幫助自己,更好地促進林竹產業發展。

    因互助資金有限,在借貸過程中,在碰到借款“撞車”的情況下,沒借過的社員優先,困難戶優先;如果誰家有緊急情況急需用錢,而社裏資金又全部借出去,大家還可以緊急籌資。

    上坪村資金互助項目,是林改後產生的一個比較純粹的農民經濟合作組織,即完全符合“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合作社社員自願入股,股金有人民幣500元、1000元兩檔,隻增不減,社員除非被開除或退社,否則不能退股。入股的社員可以按照1:6的比例從資金互助社裏借貸,借貸按月利率計算,所得利潤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和風險金後,按股分紅。貸款采取3戶~5戶聯保方式,聯保人承擔借款償還連帶責任,互助金限於筍竹專業合作社內部進行借貸,貸出資金必須按期歸還。借貸當事人還貸確有困難,在還清利息後,可優先續貸。

    據陳紹安介紹,社員要想貸到款,必須經過4道程序:首先,寫借條打申請;其次,找入股的社員聯保;再次,得到理事長的批準;最後,得到資金互助負責人的批準。

    目前,該互助社社員已由原來的18人增加到現在的25人,先後兩次擴股,入股資金從每戶200元擴大到1000元,資金互助總額由最初的3600元,“圈”到目前的6萬多元,並有繼續擴大趨勢,可達小額信貸要求。

    由於管理有序,使得互助資金“圈”而不荒,至今,小額資金互助經營了近20筆,沒有出現一筆呆帳或壞帳,為近20戶社員經營竹山、發展林業生產提供了信貸支持。2008年,小額資金互助經營收益扣除合作社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外,社員每人還分紅500多元。

    農戶“生火”還需社會“添柴”

    資金互助是上坪竹農的一個創舉,在借錢和貸款困難的情況下,對農村社會有著很重要的協調作用,為林改後許多林農發展林竹產業、改善經營條件解了燃眉之急。

    2006年,省林業廳為支持這個“新生兒”的成長,給予了5萬元的資金扶持,這不僅壯大了互助社的“財力”,更增強了竹農的信心。

    但是,由於小額資金互助總額太少,無法滿足社員資金需求,互助功能無法充分發揮。在目前社會和社員期望比較高,互助社資金互助規模又不大的情況下,如何尋找一個平衡點?陳紹安認為,“這是一個時間問題,隻要時間一長,參加的林農多了,互助資金必然壯大。”

    據銀監會三明監管分局永安辦事處專業人士吳先生介紹,國家對支持農村發展資金互助項目的態度是明確的,銀監部門對符合農村經濟發展需求的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可以開展試點,一方麵能夠滿足農村融資、特別是小額信貸需求,另一方麵主要是為了增強農村金融機構的活力。

    永安市林竹產業發展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永安市與國家開發銀行有著廣泛的金融合作基礎,同時,又是海峽兩岸林業合作試驗區、全國集體林權製度改革試點縣和全省林業小額貼息貸款工作試點縣之一,有條件率先發展農村資金互助項目……”

    據介紹,目前發展資金互助項目麵臨的困境主要在於農村金融法規不健全、服務管理不科學、運作不規範等。上坪村資金互助社既然能夠克服各種困難走到今天,就證明了它存在的合理性,但要發展壯大,還需多方力量支持。畢竟農戶“生火”還需社會“添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