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態效益評估亟待引入“雙裁判”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發布時間:2009年03月26日 瀏覽次數:

    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來自雲南、湖北、廣西等多個省(區)的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紛紛提交建議或提案,呼籲國家盡快建立多層次的生態效益補償機製。

    補償的前提是科學評估森林的生態效益,但目前,我國雖有部分省(區、市)公布了林業生態效益價值數據,卻因為選擇的評估標準不統一、缺少專業評估機構的介入,導致森林生態效益評估形成了真空地帶。

    就像一場體育比賽離不開規則和裁判一樣,多層次生態效益補償機製的廣泛推進,同樣需要統一的規則和裁判的聯手助推。國家林業局調查規劃設計院副總工程師王宏偉說,在統一的標準下由獨立的專業評估機構操作,數據將更加科學和透明。

    從1998年開始,國內就有省(市)陸續對森林生態係統服務價值進行評估,但評估的目的不同,評估人員行業和專業背景不同,所選取範圍各有側重,方法和計算參數也各不相同,導致評估結果差異很大。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2008年4月,國家林業局發布《森林生態係統服務功能評估規範》,適用於全國範圍內森林生態係統主要生態服務功能的評估工作。

    河南隨即運用這一《規範》在國內首次作出嚐試性評估。結果顯示,2007年,河南省林業生態效益總價值3929.36億元。評審委員會認為,河南項目從涵養水源、固碳釋氧、保護生物多樣性、防風固沙等9個方麵,從蓄水調洪、淨化水質等5個方麵,分別闡明了森林和濕地發揮生態服務功能的機製,並提出了比較係統和完整的森林和濕地生態效益價值評估指標體係,拓展了林業生態效益評價對象的範圍,對研究方法進行了篩選,在計算上分地區和類型進行評價也更具科學性。

    一個《規範》在不同地域實施評估,是否會產生水土不服?

    參與《規範》標準起草的王宏偉說,用地秤稱金耳環,當然不行,但隻要選對了秤就不用擔心會出現誤差。

    《規範》采取的分省(區)、林分類型、齡組等的計算方法,使國家尺度的評估結果更具準確性和科學性,而《規範》中所推薦的綜合利用國家森林資源清查數據、中國森林生態係統定位研究網絡所屬台站長期連續觀測數據及權威部門發布的社會公共數據,保證了數據的準確性與連續性。

    通過百度搜索,現行的森林生態服務功能的評估方法,至少有市場價值法、影子工程法、機會成本法、費用分析法等數種。然而,有的評估方法直接利用國外的定價或方法,與我國社會、經濟現狀容易脫節,使評價結果或多或少存在可信度低與可操作性差的缺陷。

    北京中林資產評估總經理霍振彬說,統一標準,將使生態效益補償在實際運行中更便於操作。

    記者曾到南方某市采訪,該市對生態效益補償表現出強烈的渴望。當地有水源林近10萬畝,可生態效益價值評估報告出來後,下遊城市卻不接受。當地林業局局長坦言:除非省裏協調,否則對方請專家評估我們的林子,數據我們也無法認可。

    王宏偉說,消除雙方的互不信任,需要無利益關聯的專業評估機構來進行,尤其是擁有獨立的第三方身份更適宜擔任裁判角色。

    據悉,從今年開始,湖北省政府將在神農架林區開展生態補償試點,首先為神農架林區增加1萬畝退耕還林指標,按每畝每年50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列入省財政預算。

    目前,全國有25個省(區、市)建立了地方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製度,由於各地財政狀況不同,補償標準也各不相同。另外,生態敏感地區往往對工業項目上馬有諸多限製,經濟落後、地方財力不足,自己很難拿出資金進行生態效益補償。

    全國人大代表錢遠坤曾提交議案,努力為他所在的神農架林區獲得國家層麵的生態補償大聲疾呼。他覺得,解決這個問題,僅靠湖北省的重視與支持遠遠不夠。

    霍振彬提到一個案例:山東省萊西市法院曾審理過一個破壞防護林案件,7名涉案人員為采沙故意毀壞防護林1950棵。如僅以毀壞樹木數量,涉案人員將會逃脫應有的製裁。中林評估對被毀防護林的生態效益價值評估為108萬元,最後成為涉案人員量刑的重要參考。

    國家對耕地實行嚴格的保護管理政策,一些地方的不合理建設項目占地開始轉向林地,這與缺少獨立評估機構介入、沒有統一評估標準不無關係。目前,非法占用林地者付出的違法成本太低。

    評估機構介入將讓森林生態效益具體量化,有人必須對消失的森林生態效益埋單,這對違法占用林地者將形成警戒作用,同時可以將這些埋單資金納入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提高對公益林經營者的補償標準,這將對建設生態型社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