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科學院院士秦大河提交提案,建議研究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對氣候變化法》。
秦大河表示,氣候變化造成的危機是人類長期麵臨的嚴峻挑戰。在以氣候變暖為主要特征的氣候變化背景下,世界各國都麵臨著極為嚴峻的氣候和生態問題,極端氣候事件頻頻出現,自然災害呈明顯上升趨勢,氣象災害尤為突出,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日益加劇。氣候變化已經引起全世界的廣泛關注,成為當今人類社會亟待解決的重大科技和社會問題。
秦大河提出,國家應立法應對氣候變化,對政府應對氣候變化的公共職責進行規範。我國已在2007年正式發布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2008年出台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和行動》(白皮書),這些措施以及一些已經製定實施的,如有關可再生能源利用以及生態保護等方麵的法律法規等,為製定應對氣候變化法提供了法律基礎。
秦大河建議,應著力在明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方針和原則,構建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合作、國內協調兩個方麵的體製機製;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規範氣候變化監測、評估、生態保護、水資源保護利用、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建設、提高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及其衍生災害的應對防範能力;規範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在生態保護和建設、節能減排、農牧區能源建設的職責和義務等方麵建立法律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