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林木保險為浙江林農撐起“保護傘”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發布時間:2009年02月13日 瀏覽次數:

    浙江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省份,林業是山區林農的主要經濟來源。2008年,全省林業生產增加值1410億元,安吉、臨安等林業大縣60%以上的GDP、林農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來自林業生產,林業已經成為浙江山區林農脫貧致富的主要途徑。

    但是,自然災害一直以來都是浙江省林業經濟快速發展的主要障礙和全省森林資源安全的重要威脅,也是導致廣大林農“多年致富、一災致貧”的重要原因。據統計,近年來浙江省林業平均每年因災損失達3億元,林業抵禦自然災害和抗風險能力仍然比較薄弱。

    影響浙江林業發展的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森林火災、台風和雨雪冰凍災害等。據統計,1989年~2007年,浙江全省發生森林火災13841起,年均728起,年均受災麵積5萬畝,年均直接經濟損失5037萬元。而2005年的一次“海棠”台風造成林業直接經濟損失高達4.5億元。去年的雨雪冰凍災害,浙江全省林業受災麵積2300萬畝,直接經濟損失62.5億元。建立政策性林木綜合保險製度、開展政策性林業保險勢在必行。

    從2006年開始,浙江省在德清啟動了政策性林木火災保險,在龍遊啟動了政策性柑橘樹保險。2007年又將林木火災保險試點範圍擴大到瑞安、上虞、遂昌,柑橘樹保險試點範圍擴大到常山、臨海、遂昌。但是,由於試點範圍不廣,保障程度不高,加之保險責任單一,難以在大災中積極發揮作用,林農參保積極性不高。

    2008年初的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後,開展政策性林業保險得到了浙江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市縣政府的擁護,也受到了廣大林業生產經營戶的歡迎。浙江省林業廳抓住這一有利時機,經過與財政、保險等部門共同努力,浙江省人民政府決定增設政策性林木綜合保險險種,以增強林業風險防範能力,保障林農創業致富。

    浙江政策性林木綜合保險以確保投保者災後能迅速恢複生產、促進林農增收、保險企業可持續經營為目標,按照“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共保經營與互保合作相結合,全省統籌與縣級核算相結合,有限風險與責任分層相結合”的框架積極穩妥地推進。從今年1月1日起,浙江全省所有用材林、經濟林和竹林種植戶都可投保。經營麵積在100畝以上(含)的林業經營主體(包括國有、集體林場,林業企業,林業種植大戶等)可單獨投保;散戶可以專業合作社或行政村為單位聯戶參保。保險責任包括火災、台風、暴風暴雨、洪水、泥石流、凍害、暴雪、雨淞等。保險金額按不同品種林木再植成本的50%~60%確定。用材林、竹林基礎費率為1%;經濟林基礎費率為0.7%。杭州、湖州地區林木綜合保險風險係數為0.7,其他地區為1。省、縣兩級財政補貼保費45%,由省財政與欠發達地區按六四比例分擔、與其他地區按四六比例分擔。

    以杭州地區毛竹林投保為例,每畝保險金額500元~1000元。按投保每畝1000元計算,保費為7元(1000×1%×0.7=7),財政補貼45%,林農隻需出資3.85元。如果發生災害,毛竹林全部損毀,林農可以獲得1000元的理賠款。如果毛竹林部分受損,受災前竹林價值5000元,受災後殘留價值2000元,林農則可以獲得600元的理賠款。

    為降低省重點生態公益林建設、保護風險,浙江省施行公益林政策性林木火災保險統保,執行政策性林木火災保險政策條款和相關部門規定,費率為0.1%,保險金額每畝200元~800元。保費由省、縣級財政全額補貼,省財政與欠發達地區按六四比例分擔、與其他地區按四六比例分擔。此舉有效破解了公益林因災受損後恢複更新缺少財政補助的難題。

短評:最大的信心是放心

劉慎元

    無論是應對金融危機,還是戰勝自然災害,信心都是無比重要的。

    現在,浙江林農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有信心——政策性林木保險為他們的山林資產撐起了“保護傘”,使他們經營林業更放心。

    去年年初那場罕見的雨雪冰凍災害,給南方林農帶來了慘重損失,更為嚴重的是,災害還奪去了很多林農經營林業的信心和積極性。

    森林在較長的生長周期裏,既易受到森林火災、風災、雪災、水災、病蟲害等自然災害襲擊,又易遭到亂砍濫伐等人為破壞,各種天災人禍造成的損失,是經營分散化、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的個體林農所無法承受的。要增強林業經營者抵禦風險的能力,降低林業投資的風險,必須盡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險製度,這是現代林業科學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

    浙江省各級政府和林業、財政、金融、保險等部門急經營者所急,解林業發展之困,率先探索出了一條可操作性強的政策性林木保險之路,確保投保者災後能迅速恢複生產、放心投資山林,順應林農意願,提振經營者信心,對增強林業風險防範能力和林業市場競爭力、鞏固和發展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成果、保障林農創業致富意義重大而深遠,值得各地學習、參考、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