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科學發展觀濃重寫在中國大地上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發布時間:2008年07月25日 瀏覽次數:

 

把科學發展觀濃重寫在中國大地上
——集體林權製度改革係列述評之一

  從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到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意見》,整整5年時間。

  這5年,中國農民看到了農村改革的政策演進:

  《決定》提出,進一步完善林業產權製度,分類指導,積極探索有效的經營形式——集體林權製度改革跨入了以建立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的產權製度改革新階段。

  福建、江西、遼寧、浙江等試點省份先行一步,在保持林地集體所有製不變的前提下,把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經營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交給農民,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農民真正成為山林的主人。

  2006年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在全國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現場經驗交流會上說,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農村家庭承包經營製度的豐富和完善,是農村土地製度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延伸,是遵循發展規律、順乎農民意願、符合農村實際的改革與創新,要積極穩妥地加以推進。

  2007年,我國全麵啟動集體林權製度改革。這意味著——25.48億畝集體山林除不宜實行家庭承包的和集體可以保留的少量林地之外,將全部分到農民手中。

  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意見》提出了改革日程表,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明確了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以及一係列重大政策,是指導全國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這5年,隨著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探索,集體林權製度改革一步步遞進。這一進程,讓中國農民耳聞、目睹、踐行並深深理解了“科學發展觀”——第一要義是發展,核心是以人為本,基本要求是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

  林改——激發內在活力,詮釋發展要義

  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每一步進程,都見證了農村改革由耕地延伸到林地的深化和發展進步。

  我國有25.48億畝集體林業用地,主要分布在占國土麵積69%、占全國人口56%的山區,全國90%的林地、84%的森林蓄積量、77%的草場、76%的湖泊、98%的水能都集中在此,是我國重要的資源寶庫和大江大河的源頭。

  長期以來,集體林所有權和經營權“兩權合一”的生產關係,造成林權主體缺位、經營主體錯位、管理主體越位。一方麵,集體林作為重要的生產和生活資料,長期閑置;另一方麵,由於受體製的製約,林業成了“隻存不取”的“綠色銀行”,影響了林農收入的提高,使林農成為農村中最突出的貧困群體,許多山村守著綠水青山過苦日子,亂砍濫伐事件時有發生。

  實踐證明,林改帶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廣大農民造林、育林、護林的內在動力全麵激發,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林業生產力。林改已成為山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突破口,呈現出“民富林興、生態好轉、農村和諧”的可喜局麵:福建省林業總產值由2003年的720億元提高到2006年的近1000億元,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區農民的林業收入占到總收入的50%。江西省林業總產值也由220億元提高到300多億元,因改革帶動全省農民林業現金收入增長41%。2006年,浙江省林業總產值突破1200億元,全省首批207個興林富民示範村的林農人均收入達到7731元,其中林業收入4767元,占人均收入的61.7%,占農業收入的83.8%。

  一些村從“上訪村”變成了“穩定村”,從“賭博村”變成了“文明村”;江西、福建、遼寧三省分別解決山林糾紛6.28萬起、2.2萬起和0.77萬起,占多年累積糾紛數的94.3%、70%和89.5%,幹群關係進一步融洽。

  農民把山林資源看做是建在山上的“綠色銀行”,精心管護,自發組建了許多包括防火、防盜、防病蟲害等內容的森林管護協會,森林資源得到了更好的保護。江西省連續兩年造林達到330萬畝,為近10年來最多的年份;2005年森林案件數量下降了45%。

  “山還是那座山,可那是我的山”;“林不再沒有人管,我是永久的護林員”;“俺要向耕田那樣耕山,林改使咱有了致富的空間”。這是林改帶給農村的新變化。

  賈治邦說,30年前,中央在總結安徽小崗村“分田到戶”的創新實踐後,作出了全麵實行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的戰略決策,實現“耕者有其田”,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產力,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偉大征程,成為我國改革開放的裏程碑;30年後今天,中央在總結福建、江西、浙江、遼寧、雲南等地“分山到戶”的創新實踐後,作出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戰略決策,實現“耕者有其山”,必將進一步調動億萬農民耕山致富的積極性,實現農村生產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林改——改善民生,踐行“以人為本”

  實行集體林權製度改革,使農村生產力又一次大解放,是促進農民致富的重大舉措,是維護社會穩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農村生產發展、農民生活寬裕、人口充分就業的有效途徑,被農民稱之為第三次土改。

  作為國家重要的土地資源,林地是農村重要的生產要素,是農民重要的生活保障。

  但是,我國18億畝耕地解決了13億人口的吃飯問題,43億畝林地卻沒有解決好現在的生態問題。

  中共中央黨校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我國林業中,屬於山區農民集體所有的森林麵積,占全國森林麵積的37%,林業總產值將近占全國林業總產值的“半壁江山”。但目前,我國集體林平均每畝蓄積僅3.3立方米,為我國平均水平的59%、發達國家的20%;林地的經濟產出率更低,畝均僅22元,而耕地為686元。不僅嚴重影響了中國的生態建設和木材安全,而且極大地製約著農民的增收致富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就是通過減免稅費、政策性讓利和發展林業產業,把過去沉睡的山林變成農民的重要生產資料,把森林資產變成農民的重要財產,把林業經營變成農民的創業平台,把億萬農民的巨大潛能和25億多畝林地的巨大潛力有機結合起來,拓展農民就業增收的新空間,開辟農村發展的新天地,使農民來自林業的收入大幅度增加,建成山區林區的和諧社會。

  翻開《意見》,促進農民增收又有新的思路:在發展戰略、經濟體製、政策措施和工作機製上有一個大的轉變,構築了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新農村現代林業經濟體製框架。

  林改——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促進了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

  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是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推進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相協調,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實現農村生產力解放的必然渠道。綜觀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就會發現,其根本的目的就是要保障中國廣大農民的物質利益,維護農民的民主權利,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

  目前,農村改革和發展仍然處在艱難的爬坡和攻堅階段,保持農村發展的好勢頭就必須進一步推進改革,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

  《意見》的落腳點,就是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以新農村建設為主線,把“三農”中的農村建設作為鮮明主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意見》明確提出了要建立支持集體林業發展的公共財政製度、公益林補償製度、林權抵押貸款製度、政策性森林保險製度、林地林木流轉製度及森林資產評估師製度和評估製度等一係列重大政策。這將從根本上理順集體林業發展的體製機製,為發展現代林業和全麵實現小康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實現農民增收、資源增長、生態良好、林區和諧提供製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