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期限長 林權證全國統一可以抵押和貸款

來源:國家林業局政府網 發布時間:2008年07月25日 瀏覽次數:

  在今天下午舉行的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回答記者提問時說,耕地的承包和林地的承包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它們都是堅持我國現階段農村的基本經營製度——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但林地的承包和耕地的承包也明顯不同。

  談及二者的不同,賈治邦認為,一個是林地承包期限長,70年。承包到期之後還可以繼續承包。第二個,最不同的地方,林地承包的時候,上麵有林木。耕地承包,因為莊稼生長期短,一年收一次,或者是幾個月收一次。林地上的林木的生長期,幾年或者是幾十年,甚至幾百年。

  賈治邦解釋,在承包的時候,林地上的林木是隨著林地承包走的,所以明確規定,必須把林地的承包經營權和林地的所有權落實到位,正因為這樣,林權證發的是全國統一的證件,各地可以用林權證,像房產證一樣可以抵押和貸款。

  7月22日14時,2008北京國際新聞中心舉行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新聞發布會,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介紹相關情況。出席發布會的還有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國家林業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汪絢;國家林業局宣傳辦公室主任、新聞發言人曹清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