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寫在《意見》發布之際

來源:新華網 發布時間:2008年07月16日 瀏覽次數:

 

新華視點:聚焦集體林權製度改革
——寫在《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意見》發布之際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意見》14日正式發布。來自國家林業局的消息說,這一改革對於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具有重要意義,是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的一項戰略舉措,也是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製度的必然要求。

  “三林”問題困擾我國多年

  “18億畝耕地解決了13億人口的吃飯問題,43億畝林地卻沒有解決13億人的用材問題,更沒有滿足社會對生態的需求。”近年來,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多次表示憂慮,“當前,我國林業產出率不高,林區發展落後,林農收入低,‘三林’問題突出。”

  隨著農業稅免征和各項農業補貼製度的建立,國家對糧區、糧農和糧食產業的“多予”機製不斷健全,我國農業迎來“反哺時代”。與此同時,“林業弱、林區困、林農窮”的問題逐漸浮出水麵,成為我國“三農”問題的新瓶頸。

  我國是一個多山的國家,山區麵積約占國土麵積的69%,其中林業用地麵積為2.8億公頃,約占國土麵積的27%。但長期以來,我國林業發展難以滿足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林業仍然是國民經濟鏈條上的弱勢產業。

  近年來,我國木材和林產品進口量持續增長,已經引起國際社會關注。增加木材產量、提高木材自給率迫在眉睫。

  山區林區是我國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2300多個縣級行政區域中,1500多個在山區。農村包含了山區,山區多數是林區。山區是我國的資源寶庫和大江大河的源頭,全國90%的林地、84%的森林蓄積量、77%的草場、76%的湖泊、98%的水能都集中在山區。

  但長期以來,我國廣大山區經濟社會發展嚴重滯後。目前,全國592個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有490多個分布在山區。我國的貧困問題一定程度上就是山區問題。可以說,山區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薄弱環節。

  山區人口占我國總人口的56%,他們的收入水平相對較低。即使在相同的農業省份,山區和平原、林農和糧農間的收入也有明顯的差異。農村實行稅費改革及農業稅減免政策後,糧農負擔得到緩解,愈發顯出林農負擔較重。比如江西實行集體林權製度改革試點以前,農民出售木材僅運銷環節的稅費就占到木材銷售額的56%。江西靖安縣寶峰村農民李科堂告訴記者,以前他賣1立方米木材,要交木竹農業特產稅32元,向鄉村交管理費和提留款25元,交育林基金115元,交各種規費12元。林農們形象地說,他們“砍一根竹子,得一雙筷子;砍一根杉木,得一條凳子”。

  差距是問題,也是潛力。有關測算表明,我國18億畝耕地的畝均產出水平約為686元,而43億畝林地資源的畝均產出水平隻有22元。可見,將促進農民增收的突破點從糧農轉向林農,逐步加大對林業、林區、林農的扶持力度,是全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然要求。

  在保持林地集體所有製不變的前提下,把25億多畝集體林地的使用權交給農民,讓農民依法享有對林木的所有權、處置權、收益權,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使林業生產關係適應林業生產力的發展,是挖掘“三林”潛力,發展林業、振興林區、富裕林農的根本途徑。

  閩贛改革試點取得進展

  江西省永修縣農民徐京發,在過去的20多年裏,帶領村民墾荒造林11萬畝,創造財富上億元,先後獲得聯合國優秀林農獎、全國勞動模範等稱號。但因為采伐政策限製和高額林業稅費困擾,他臨終前,連治病的錢都沒有。

  “一定要把原本屬於農民的山還給農民,把本該屬於農民的利還給農民!”2003年起擔任江西省林業廳廳長的劉禮祖說,“俗話說靠山吃山。可山區人‘靠山’吃不上山,守著‘金飯碗’過窮日子。這些不合時宜的林業產權製度一定要改革。”

  2003年6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提出加快林業體製改革,完善林業產權製度,增強林業發展活力。

  福建、江西兩省先後於2003年和2004年開始探索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明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

  通過折股量化、股權到戶或以人口、農戶為單位均分、均包等形式,把集體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明晰到戶或其他經營主體。福建永安市龍共村竹農楊國鬆說:“林改後我們加大投入,積極撫育,每畝產值達1000多元,最高的達3000多元。”

  通過明晰產權,減輕稅費,放活經營,規範流轉,江西省1.537億畝林地已有1.51億畝木竹稅費負擔由56%下降到11%。崇義縣鉛廠鎮鉛廠村黃雀坳組農民陳方棟在林改中分得240多畝毛竹林,當年收入3萬多元。

  2007年4月,中央領導在江西考察時,對江西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給予了高度評價,並要求很好地總結江西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經驗,下決心在全國推進這項改革。

  農村改革又一重大突破

  在先行改革的江西、福建等地,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已經使當地山區林區乃至整個農村發生了深刻變化,煥發了新的生機和活力。

  林改後,農民成了山林的主人,開始敢於向山上投資,舍得向林業投入,造林育林護林的積極性顯著提高。

  自2005年造林突破330萬畝後,江西全省造林麵積連創新高,2008年將突破500萬畝,許多地方連年苗木脫銷,價格猛漲。農民們“把山當田耕、把樹當菜種”,“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森林案件和森林火災大幅度下降。

  林改後,江西全省共有78個縣開展了林權抵押貸款業務,通過抵押3378宗74萬畝林地,獲得貸款23億元。

  收入水平上升。目前,福建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區農民的林業收入已經占其總收入的50%。2005年,江西省因林改帶動全省農民的林業現金收入同比增長41%。

  2003年以來,福建通過減免稅費等措施,每年為農民減輕負擔18億元。2004年江西實施“兩取消、兩調整、一規範”政策以來,累計為農民讓利33億元。另一方麵,木材價格上漲、林地價值上升,也讓農民的“錢袋子”鼓了起來。

  用江西省武寧縣長水村村民盧位寶的話說,集體林權改革讓他的生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大變化”。1989年雙親離世,給他留下近萬元的債務,他隻得背井離鄉外出打工,一去就是10餘年。2003年,得知林改後盧位寶回到家鄉,分得了300多畝林地,3年後,通過木材銷售和加工筍幹,收入達到7萬元,並很快成了“有車一族”。

  農村經濟優化。從種植業結構看,農民從主要種植糧食作物,向種植林木、種苗、花卉、幹鮮水果、木耳香菇等多品種發展。從產業結構看,竹木加工業等林業第二產業、綠色食品、生態旅遊等新興產業可望得到發展。

  對江西林改進行過多次調研的中央黨校教育長李興山說,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一次多層麵的農村改革:從範圍上說,由稻田種植業推進到了林業,由平地推進到山區,由主要以糧為生的農民推進到了主要以林為生的農民;從深度上說,由承包製推進到了全麵的產權改革,由單純的農村改革推進到了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管理體製改革,它實際上是我國農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