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播撒萬山新綠 造福億萬百姓

來源:新華網 發布時間:2008年07月16日 瀏覽次數: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意見》14日公布。這是我國農村家庭承包經營製度的豐富和完善,是農村土地製度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延伸,是遵循發展規律、順應農民意願、符合農村實際的改革與創新,必將帶來農村生產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我國共有集體林地25.48億畝,占全國林地麵積的60%。全國56%的人口生活在山區。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圍繞集體林權製度進行了多次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產權不明晰、經營機製不靈活等深層問題一直束縛集體林業發展,7億多山區人口如何脫貧增收仍是個問題。

  從2003年起,國家在福建、江西、遼寧等地率先開展集體林權製度改革試點,5年來累計已將8.78億畝林地分到農民手中,占全國集體林地的34.5%。這項以明晰產權、減輕稅費、放活經營、規範流轉為主要內容的改革,基本實現了促進林業發展、山區人口增收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

  當前,集體林權改革已成為涉農改革的結合點、突破點和推進點,成為破解7億山區人口脫貧增收問題的重要抓手。《意見》明確提出,將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並規定集體林地承包期為70年,承包期滿,可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繼續承包。這對廣大山區農民持續增收,走向富裕生活有深遠意義。

  根據《意見》,國家還將通過一係列與明晰產權的基礎改革相配套的措施,真正做到還山於民、還利於民、還權於民,確保“農民得實惠、生態受保護”,推進森林資源經營向資產、資本經營轉變,增加農民資產性收入,提高林農科學造林護林積極性,為提高林業收益率奠定基礎,結束長期以來林農貸款沒有抵押物的曆史,為林農擴大林業生產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

  播撒萬山新綠,造福億萬百姓。分山確權,拿到林權證,對林區農民來說就像吃下“定心丸”。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在保持林地集體所有製不變的前提下,把25億多畝集體林地的使用權交給農民,使林業生產關係適應林業生產力的發展,將成為破解山區人口富裕問題的重要途徑和有力抓手,成為我國林業改革、農村改革乃至全國改革開放的又一個裏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