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貿易部進一步加強對國內藤加工企業履行原材料供應義務的監督。該部修改了關於2005年第12號貿易部長條例執行指南的2005年第1號外貿司司長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是針對國內企業履行藤供應義務的監督,將涉及到地方政府。眾所周知,近年印尼426家藤加工廠中的144家由於無法獲得足夠原材料供應而宣告破產。一家西爪哇井裏汶的加工廠在難以獲得來自加裏曼丹、蘇拉威西和蘇門答臘生產中心的原料後被迫拋售其所有資產。
貿易部長馮慧蘭:政府已經采取措施,嚴格控製出口以優先保證國內供應。政府征收20%的原藤出口稅和15%的藤半成品稅。此項措施旨在使國內市場價格比出口市場價格更具吸引力。部長表示,藤出口許可隻會給予在加裏曼丹和蘇門答臘一些地區種植的藤類,以及本國加工廠不使用的一些自然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