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林業及相關產業分類頒布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發布時間:2008年02月25日 瀏覽次數:

    中國綠色時報2月19日報道 《林業及相關產業分類(試行)》近日由國家林業局、國家統計局正式頒布。作為我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補充分類,該分類中的小類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行業小類相一致,實現了林業及相關產業分類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銜接。

    《林業及相關產業分類(試行)》是在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精神和黨的十七大關於“建設生態文明”的重大戰略決策的曆史背景下編製的。《林業及相關產業分類(試行)》的頒布,為界定、規範我國的林業及相關產業提供了參考,同時也為完善我國林業統計製度和開展林業國際交流奠定了基礎。

    《林業及相關產業分類(試行)》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02),結合我國林業管理的實際情況,將林業及相關產業界定為:依托森林資源、濕地資源、沙地資源,以獲取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目的,為社會提供(也包括部分自產自用)林產品、濕地產品、沙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密切關聯的活動的集合。

    根據上述界定,《林業及相關產業分類(試行)》將林業及相關產業分為林業生產、林業旅遊與生態服務、林業管理和林業相關活動4個部分,共13個大類、37個中類和112個小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