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下達2007年林業救災補助資金5000萬元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發布時間:2007年12月27日 瀏覽次數:
    為支持有關省區做好林業救災工作,根據《財政部關於撥付2007年林業救災補助資金的通知》(財農[2007]363號),中央財政下達2007年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及發生旱情較嚴重的四川、重慶、江西、湖北、黑龍江、吉林、遼寧等12省(市)林業救災資金共計5000萬元,專項用於受災林木的補植補造,以及國有林業企事業單位因災害損壞(毀)的基礎設施修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