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日前出台《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營造林管理辦法》,對工程營造林規劃設計與施工管理、質量監督與檢查驗收、建設成果管理與獎懲等作了嚴格規定。
這個辦法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天保工程營造林管理,提高營造林管理質量,確保天保工程建設取得實效。
辦法要求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將國家下達的營造林任務分解下達到各縣級實施單位。除跨區域的大麵積飛播造林任務可由省、地(市)級林業主管部門聯合組織有關單位實施外,其他營造林任務由縣級實施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辦法對營造林作業設計單位的資質作出了嚴格規定,指出作業設計應由具有丁級以上(含丁級)資質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承擔(采用飛機播種的,設計單位應具有乙級以上的資質),實行作業設計質量終身負責製。同時規定施工單位要依據批準的設計文件,嚴格按照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施工。
辦法要求營造林優先使用經國家或省級審定的林木良種或種子生產基地生產的種子,禁止使用帶有國家規定檢疫對象的種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明確營造林要以優良鄉土樹種為主,做到適地適樹適種源。對農村能源緊缺的地方,要在集居地周圍的宜林荒山荒地營造一部分薪炭林。
辦法提出,要積極推行營造林法人負責製、合同製、報賬製等先進管理辦法。在營造林過程中,要大力推廣和應用實用科技成果,尤其是對立地條件差的造林配套技術,以及病蟲鼠兔危害的防治技術等,要加大科技配套措施的綜合應用,提高建設成效;要加強各級造林技術與管理的培訓。辦法明確“實施單位要嚴格執行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會計核算辦法,專款專用,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不得以如何方式擠占、截留、挪用營造林資金。”
辦法要求,營造林檢查要實行縣級自查、省級複查、國家級核查三級檢查製度。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營造林的檢查指導,層層落實目標管理責任製,並組織對實施單位營造林地塊的成效逐塊進行檢查驗收,對達不到標準的,將責成實施單位進一步采取補植補造措施,直至達標後再行驗收。省級批準的驗收成果的相關部門和承擔驗收的單位及相關人員,對驗收成果實行終身負責製。
辦法規定,對營造林質量高、成效好、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成效差、嚴重不合格的,要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對弄虛作假、玩忽職守造成質量事故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