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林地年均流失3000多萬畝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發布時間:2007年11月13日 瀏覽次數:
    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曹清堯11月8日在局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我國林業生態安全令人十分擔憂,破壞森林、違法侵占林地的現象屢禁不止,林政案件發生呈上升趨勢,林地流失狀況嚴重,平均每年達3000多萬畝,林地保護管理形勢嚴峻。
    曹清堯說,近年來,盜伐濫伐林木、毀壞林木苗木、違法征占用林地、違法運輸木材、非法收購經營加工木材等各類林政案件在一些地區呈高發態勢。從全國總體情況看,非法收購經營加工木材案件呈上升趨勢,違法運輸木材案件多年居高不下,違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上升幅度較快,低價出租、出讓林地現象尚未遏製。特別是國家對耕地實行最嚴格的管理政策以來,違法占用林地、濕地現象有所抬頭,造成林地、濕地流失加劇。
    據介紹,1998年~2003年,全國林地被改變用途或征占轉變為非林業用地麵積達1.5億畝,與1993年~1998年期間進行的第五次森林資源清查相比,增長了24%。據統計,2006年因違法占用林地造成林地損失增加43.2萬畝,同比增長194%。
    曹清堯解釋說,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是:實施耕地保護特別是加強基本農田保護以後,建設項目占用林地數量呈上升趨勢,給林地保護管理帶來巨大壓力。一些地方和部門重開發、輕保護,有的經營性項目建設瞄準了林地、濕地,建設單位不按規定辦理征占用林地手續,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違法采伐林木,對林地和森林資源造成嚴重破壞。一些地方片麵追求經濟發展,置法律法規於不顧,肆意征用占用林地,造成了林地流失和管理混亂。一些地方低價出租、出讓林地,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或隨意減免、拖欠、挪用征占用林地補償費用。同時,在管理方麵也存在一些漏洞:林權管理不規範,森林植被恢複費使用缺少監管。
    今年以來,我國林政案件發生總量仍然很高,案件造成的損失較大。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林政案件20.95萬起,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4%;因林政案件造成林木損失21.7萬立方米,還損失幼樹11588.1萬株、竹子737.5萬株、種子2.2萬公斤、苗木1892.1萬株,損失野生動物21.2萬隻。今年上半年全國共查處林政案件20.75萬起,累計收繳木材45.83萬立方米,挽回經濟損失4.18億元,責令補種樹木293.34萬株,行政處罰20.19萬人次。
    曹清堯表示,黨的十七大提出把建設生態文明作為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生態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維護好國家生態安全,必須將林地保護作為十分緊迫的任務,必須確保國家生態安全的林地紅線。國家林業局將在林地保護方麵製訂出更嚴格的措施,像保護耕地一樣保護維護生態安全所需要的基本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