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發銀行率先開展林權證抵押貸款,催生我國林業融資新模式,以強有力的金融支撐鞏固深化林權製度改革,推動新林區建設。2004年底至今,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林產業貸款累計承諾額18.08億元,貸款餘額7.42億元。
2004年,福建省林業廳、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選擇永安市為試點縣,率先開展林業貸款信用平台構建。截至目前,永安市向國家開發銀行福建省分行貸款4.5億多元,其中林權證抵押貸款386戶5880萬元,全市林業貸款規模達6.9億元。
永安市森發技貿有限公司董事長郭讚哲以林權證抵押貸款方式,首批從國家開發銀行借貸400萬元。近3年來,永安市森發技貿有限公司的經營麵積發展到5萬餘畝,成為永安市規模最大的民營林場。
“近幾年我市造林麵積連續保持了9萬多畝的規模,比林改試點前翻了近一番。去年全市林業總投入5億多元,林業產值達30多億元。農民人均林業收入2513元,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51.5%。”永安市林業局黨委書記王繼平說,“如果說永安林業是全國林業活的教科書,那麼林權製度改革是這本書最精彩的篇章,而國家開發銀行首倡的林權證抵押貸款模式,則是這一篇章裏最大的閃光點。”
“我行經與福建省林業廳、永安市人民政府充分協商,共同探索形成的林業中小企業及林農貸款的運作模式,是以政府信用為基礎,地方政府組建貸款平台,通過企業信用和市場信用構建違約風險分擔機製的間接貸款模式。”國家開發銀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長曾麗卿說,通過這一融資渠道,福建分行已累計支持了永安市17戶林業中小企業的擴大再生產、332戶個人或個體林業經營者開展林業生產經營。
曾麗卿認為,這一運作模式讓林農手裏的林權證成了最可靠的抵押物,讓國家銀行的資金直接支持到千家萬戶的林農,讓林農對林木經營管護和擴大再生產有了順暢的資金保障,使林權製度改革的成效落實到產業集約高效經營上,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林農依靠林地和產業發展增收致富注入了源頭活水。
“幾年來,這一模式在操作上趨於完善和成熟,我們看到當地的信用環境改變了,林農的信用意識提高了。”曾麗卿說,福建分行林權證抵押貸款本息回收率100%,無一筆不良貸款,保持了較好的信貸資產質量。
繼國家開發銀行林權證抵押貸款的破題之作後,農村信用社、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人民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中信銀行相繼介入林權抵押貸款業務,福建省金融機構累計發放各類林權抵押貸款30.67億元,初步形成了“商業性信貸+政策性信貸+商業性保險”的林權抵押貸款模式。
據了解,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目前處於開發評審中的林產業項目尚有8個,申貸額約128億元,主要涉及林(漿)紙、林板一體化建設、林業高科技研發、竹產業基地建設、速生豐產和珍稀樹種用材林基地建設以及林業產業集群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
短評:讓林農共享平等融資機會
銀林合作構建融資平台,林權證抵押突破瓶頸製約。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率先在永安市推開的林權證抵押貸款,讓林農和城市居民一樣共享平等的融資機會,既是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鞏固和深化,也是我國林業投融資機製的探索和創新。
銀林合作,讓林農共享平等的融資機會,政府部門發揮了主導作用。國家林業局高度重視投融資體製改革,多年來與國家開發銀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關係。永安市建立和完善了林業要素市場,成立了林權登記管理中心、活立木交易市場、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中心等流通市場配套機構,與金融部門合作對接,為拿到林權證的農戶開展林木資產抵押貸款業務創造了條件。政府信用體係的建立,突破了瓶頸製約,讓林權證成為最可靠的貸款抵押物。
銀林合作,讓林農共享平等的融資機會,開發性金融發揮了先鋒作用。由於信用基礎薄弱、信息不對稱,林業一向是金融機構不願涉足的領域。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率先探索林農林木資產抵押貸款的可操作性,在永安市成功構建了惠及農村千家萬戶的林業貸款平台,成為金融行業“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國家開發銀行的金融創新,是破題之作、破冰之舉,在商業銀行紛紛進入形成銀林合作機製中發揮了先鋒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