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四川日報消息 本報刊出《這個協會助農還是坑農?》(詳見5月29日5版)一文後,引起宜賓市委和省林業廳關注,以及長寧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通過整改,目前長寧縣最終兌現給竹農的價格可達到每噸320元,折合成每50公斤可達16元,比原先每50公斤10元有所上漲。
6月1日,長寧縣委常委、紀委書記聶軍召集縣紀委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專題研究、分析文章反映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6月18日,長寧縣新組建了縣竹業合作社聯合社,原竹業協會聯合會自然撤銷。聯合社中竹農占90%以上。聯合社設理事會和監事會,理事長和常務副理事長均由出售竹材(料)方人員擔任,副理事長由出售竹材(料)方和用竹材(料)方各出3人擔任;監事會成員5名,均由竹材(料)生產一線的賣方代表擔任。竹業合作社聯合社確立了價格談判原則,價格在宜賓市範圍內隨行就市。由於新成立的縣竹業合作社聯合社中主要負責人由賣方擔任,主要成員由竹農構成,因此竹農在參與價格談判中的權力有所擴大。
長寧縣林業局發文通知,全部竹料征收育林基金不分縣內縣外統一執行40元/噸標準,凡運往縣內本地企業銷售的,分別由林業站、鄉(鎮)竹業合作社、用料企業建立台賬,由林業局對用料企業按月按實查賬征收,按月解繳財政專戶。竹農不再承擔這筆費用。
長寧縣相關部門取消了各種代收稅費,並明確規定以後一律不得代收任何稅費。同時,該縣還加大對收購網點的監督力度,把監管網點作為基層林業站的重要工作任務,實行站長負責製,對失職、瀆職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