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七日電 題:“和而不同是中國協商民主的文化基礎”” ——專訪全國政協常委兼副秘書長、中國民主建國會副主席陳明德 中新社記者 徐長安 中國“兩會”臨近,五千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將彙聚京城,共商國是,又一次的民主盛宴,也是中國協商民主的又一次重要實踐。 接受本社記者采訪的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央委員會副主席陳明德認為,在西方有的學者開始把目光投向協商民主的時候,中國的協商民主已走過半個多世紀的實踐。 “去年兩會前出台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加強協商民主,實際上,中國實踐協商民主已有五十多年曆史。”陳明德說,早在一九四九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開,就是中國協商民主的結果。 一九四九年九月下旬,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今北京)召開。參加政協的各界精英、民主黨派、社會賢達,代行全國人大職權,製定出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陳明德認為這就是中國最早協商民主的成功實踐。 相比西方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重視並研究協商民主,陳明德認為,中國實踐協商民主雖然起步很早,但沒有深入研究。近年來,中國研究協商民主的進程明顯加快。去年年底,中國全國政協成立理論研究會,著力研究政協理論,中央黨校、中國社科院等研究機構也有一批批專家學者紛紛發表理論文章,有關討論蔚然成風。 在實踐方麵,中國推進協商民主的步伐比以往更加迅速。“自中共十六大以來,新的領導層在堅持協商民主方麵,做出了表率作用。協商民主既有形式也有了內容。”陳明德說。 中共十六大以來 ,新一屆黨委和政府在以往做法基礎上,嚴格按照民主程序,在決定重大事項前,堅持同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座談,聽取意見。“我覺得堅持協商民主在決策之前,這一點是最大的變化。”陳明德介紹,此類座談會有固定和不固定兩種,每年固定的如春節座談會、政府工作報告座談會、經濟工作座談會等,對一些重大事項,如確定十一五規劃、《物權法》草案、外交等具體事件,中央高層也都不定期召開座談會,邀請民主黨派共同協商。 這些座談會往往是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最得力的形式,在座談會上,民主黨派領導們常常針對國事,結合平時調查研究成果,提出意見。為了使自己的意見有實質性的內容,這些黨派經常赴各省市調研,提出調研報告。去年,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帶領調研組赴江蘇、上海、北京、浙江等地調查,形成《推進投資體製的市場化改革》報告,報送中央決策層。在有關會議文件中,他們的建議多有體現。 中國民主建國會隻是中國八個民主黨派中的一個,每年類似這樣的調研報告,中國全國政協要收到四、五千件。去年全國政協共收到提案五千一百五十八件,其中八個民主黨派和全國工商聯占了二百零一件。 盡管中國的協商民主還需要更多研究和實踐,但協商民主被越來越廣泛應用,卻是大勢所趨。陳明德說,地方政府召開聽證會就是一種協商民主,而“兩會”則是中國最大的協商民主。 談到中國協商民主的特點,陳明德認為,“和而不同”是中國協商民主的文化基礎。“中國人講和而不同,我們追求‘和’,但和不可能完全同,更不可以強求同,求同存異是協商民主的結果,‘和而不同’的理念就是協商的理念。”陳明德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