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頭號冰毒大王陳炳錫製毒十餘噸被判死刑(圖)

來源:不詳 發布時間:2006年12月19日 瀏覽次數:


資料圖片:陳炳錫曾狂妄自稱為“世界頭號冰毒大王”

  中新網12月19日電 據信息時報報道, 在距離第一次開庭22個月、曆經數次公開開庭,補充起訴及變更起訴之後,曾狂妄自稱為“世界頭號冰毒大王”的大毒梟陳炳錫昨日上午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以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罪及偷越國(邊)境罪一審判決陳炳錫死刑,法院隻認定了檢察院第一次開庭指控的製造甲基苯丙胺(即冰毒)12.36噸,後來補充開庭指控的5.7噸冰毒,因證據不足沒有得到法院認可。陳炳錫的妻子與丈夫同樣的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1年。判後,陳炳錫夫婦均不服,當即提出上訴。

  最初曆程:與兩大毒梟合作販毒

  根據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1956年出生於普寧市流沙鎮赤水村的陳炳錫在成為“冰毒大王”前實際上已經從事毒品生意多年,但是他最初販賣的是傳統毒品海洛因,數量也不能和後來自己從事的冰毒生意相比。

  1998年中秋節期間,另一位普寧籍大毒梟、與陳炳錫有密切生意往來的張啟生(已被判處死刑)從雲南省將毒品海洛因300塊(共100多千克),通過他人運至普寧。之後,張啟生聯係陳炳錫物色一個臨時裝卸的場地協助其裝運上述毒品。陳炳錫即指使同案人陳俊國(已判刑)將赤水村同案人陳俊國的哥哥陳俊玉經營的一間手袋加工廠作為裝卸毒品的場地,供張啟生在該手袋加工廠內裝卸毒品後運走。隨後,張啟生將毒品海洛因在普寧市予以銷售。事後,陳炳錫將張啟生支付的報酬分給陳俊國5萬元。

  在金三角地區赫赫有名的雲南毒梟的譚曉林(已被執行死刑)同樣和陳炳錫有合作關係,1999年11月,張啟生向同案人張自營(另案處理)購得毒品海洛因108.85千克。後張自營授意譚曉林指使同案人王魯豫(另案處理)等人,駕駛一輛大貨車將該批毒品海洛因從雲南省瑞麗市運至廣州市白雲區廣花公路附近的穗源停車場。張啟生隨即找到陳炳錫聯係買主,這批毒品最終被裝入白雲區某倉庫中,在清點、驗收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

  此次抓獲,陳炳錫藏於同一個倉庫中的11.08噸冰毒同時被公安發現,從倉庫裏搬出的冰毒堆滿了整整一個籃球場,隨即陳炳錫藏於普寧老家的1.28噸冰毒也被公安查獲。從此,其製造冰毒的行徑才大白於天下。

  變本加厲:兩大毒王聯手製冰毒

  陳炳錫的這批冰毒,來自和另一“毒王”劉招華的合作。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5月間,正被警方追捕的劉招華逃至普寧,結識了陳炳錫後,兩個毒王一拍即合,決定由陳炳錫提供資金,劉招華負責出技術,合作生產冰毒。同年5月至6月間,陳炳錫和劉招華租用了赤水村村民陳俊玉經營的一間手袋加工廠作為製造毒品的場所,短期內生產冰毒300千克,後銷售牟利。1999年1月至10月,通過化學合成的方法,劉招華運用甲胺、鹽酸、酒精和鋁片等化學原料和製劑陸續製造出大量冰毒,後將這些毒品通過飛機和汽車分批運至廣州、普寧等地。

  一審結果:改名外逃落網獲死刑

  同年11月,因這些毒品被警方在廣州白雲區發現,陳炳錫夫婦聞風而逃,從廣西非法偷越國境,潛逃至泰國,分別化名“林錦賢”和“陳玉”並使用偽造的中國護照。2003年11月4日,陳炳錫、陳寶玉在泰國被中國警方抓獲。

  2005年3月23日、24日兩天,陳炳錫夫婦及手下7人涉嫌販賣、製造毒品罪及偷越國境罪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受審。當時,除了指控的販賣的200多公斤海洛因外,陳涉嫌製造的冰毒數量是12.36噸。但廣州中院在今年6月份審理的另一“毒王”劉招華(時報今年6月27日曾有報道)時,根據劉招華的供認,廣州市檢察院在今年12月4日補充指控陳炳錫另有製造5.7噸冰毒的情節。但廣州中院審理後,並沒有認可這次補充指控,隻認定了第一次開庭的指控12.36噸。

  昨日上午10點左右,廣州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陳炳錫被判處死刑,妻子陳寶玉獲得了11年半有期徒刑,其餘7人分獲死刑緩期、無期徒刑,3年半、11年到8年不等有期徒刑。(李朝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