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效林改造技術規程》發布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發布時間:2017年12月29日 瀏覽次數:

  中國綠色時報12月29日報道(記者 張輝) 國家林業局近日發布新修訂的《低效林改造技術規程》(LY/T1690-2017)。《規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規程》主要起草人、中國林科院資源信息所黨委書記王宏說,修訂後的《規程》考慮了3個方麵的政策和技術需求:一是在保留原標準所有合理內容的基礎上,使《低效林改造技術規程》與《森林撫育規程》保持一致,並引導低效林改造向《全國森林經營規劃(2016-2050年)》提出的近自然多功能可持續經營技術體係的方向過渡。二是結合中央提出的“把全國的天然林都保護起來”“精準提升森林質量”要求,提高了低效林生產技術措施的門檻,加大了監察力度。三是結合調查掌握、專家論證和各地執行情況,改善現有標準的科學性、可操作性和效果保障機製。
  與《低效林改造技術規程》(LY/T1690-2007)相比,修訂後的《規程》主要體現了6個方麵的變化:一是明確了低效林改造需要遵循自然修複和人工促進相結合、保持低效次生林的天然林屬性、多目標經營、因林施策、經濟可行等5項原則。二是增加了“目標樹”“幹擾樹”“目標林分”等近自然經營概念。三是分類上將原來的“殘次林”“劣質林”分別改為“輕度退化次生林”“重度退化次生林”,將低效人工林組合命名。四是將原來統一的通用標準、生態標準、經濟標準評判標準,改為按照低效林類型逐一提出評判標準。五是將一次連片作業的更替改造麵積高限從20公頃降低為4公頃。六是通過打分表對低效林施工作業質量進行評價。
  《規程》提出,低效林改造按照調查評價、作業設計、查驗審批、施工及評價等流程進行。設計上綜合考慮改造區域林種、樹種及空間上的科學、合理的布局與配置。通過小班調查並結合判定標準,將低效次生林判定為輕度退化次生林和重度退化次生林;將低效人工林判定為經營不當人工林、嚴重受害人工林或過熟衰退人工林。針對不同的低效林類型、成因和經營培育方向,以小班或林帶為經營單元,確定與功能需求相宜的目標林分,並根據目標林分和林分現狀確定和實施封育、補植、間伐、調整樹種、更替、綜合改造等具體改造方式及技術措施。最後,以作業小班為單元評價低效林改造施工作業質量評價,百分製總分達到85分為合格,質量評價由第三方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