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竹藤中心優秀研究生幹部評選辦法(試行)

來源:研究生部 發布時間:2019年11月18日 瀏覽次數:

為增強國際竹藤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能力,促進研究生幹部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熱心服務同學、樂於奉獻、德智體全麵發展,健全研究生幹部考核製度和激勵機製。根據教育部《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精神,結合本中心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評選範圍。中心全日製在讀研究生,且在中心研究生組織任職半年以上者。研究生組織包括研究生會、研究生黨團支部,研究生班委等。

二、評選條件。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法,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較高政治思想覺悟,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2.學習努力,鑽研刻苦,成績優秀和突出的科研能力;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嚴格的遵守研究生院和中心的各項規章製度,恪守學術道德,品德優良;4.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團結同學,關係集體;5.樂於奉獻,熱愛所擔任的工作,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能圓滿的完成各級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工作中切實起到骨幹帶頭作用;6.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師生好評。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中心研究生優秀學生幹部評選:(1)該學年度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的;(2)該學年度課程考試有一門以上(含一門)不及格的;(3)存在違反學術道德規範或不誠實守信行為的;8.同等條件下,成績優異、有誌願服務經曆者優先考慮。

三、評選辦法.1.評選工作在中心主管領導下進行,經個人填寫申請表、導師推薦後由研究生部負責執行評選。研究生部組織評審小組進行評定,提出優秀學生幹部建議名單,報中心領導審定;2.評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評選結果進行公示;3.優秀研究生幹部的評選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評選時間視具體情況而定。

四、比例與獎勵。1、優秀研究生幹部推選比例為中心全日製研究生總數的3-7%;2、評上優秀研究生幹部者,由中心頒發“優秀研究生幹部”榮譽證書並發放獎金,獎金由研究生經費支出,獎勵額度為800元/人。

本辦法自2019年9月起執行,由中心研究生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