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司傳達落實全國林業廳局長電視電話會議精神

來源:國家林業局 發布時間:2006年08月23日 瀏覽次數:
    
   
    全國林業廳局長電視電話會議的第二天,政法司汪絢司長就給來參加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現場會議文件修改的十個省林業廳負責改革的處長傳達了賈治邦局長在林業廳局長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以指導對會議文件的研討和修改。8月3日,在全司大會上,汪絢司長再次傳達了賈治邦局長、趙學敏副局長、江澤慧院長的講話精神,並學習了溫家寶總理在全國電視電話會議上的“統一思想、明確任務,促進積極平穩較快協調發展”的講話,要求全司同誌要認真學習領會、貫徹落實局領導的講話精神,結合《國家林業局2006年工作要點》和《政法司2006年重點工作計劃》要求,在圓滿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務的基礎上,再接再厲,艱苦工作,按照局裏的統一部署,以“開好一個會,修訂一部法,完成兩個指導意見,推進行政執法責任製的落實和完善行政許可製度”為重點,努力提高林業政策和法律建設水平,為林業又快又好發展貢獻力量。
    1、籌備召開全國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現場會。按照局領導的統一部署,積極做好會議報告的起草、材料的編印等工作。
    2、完成《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指導意見》和《重點國有林區森林資源管理體製和森工企業改革指導意見》的起草工作
    3、繼續做好《濕地保護條例》的起草工作。繼續征求有關部門、地方林業部門對《條例》的修改意見;積極與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對《條例》作進一步的論證、修改。
    4、抓緊開展《森林法》的修改工作。對亟需通過修改《森林法》解決的問題,進行調研、論證;完成外國森林法等相關資料的編寫工作。
    5、組織審查部門規章。按照立法工作計劃的安排,完成《造林質量管理辦法》、《森林資源監督管理辦法》、《木材運輸檢查管理辦法》、《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標記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重點科研計劃管理辦法》、《林木種子質量管理辦法》等的製定工作和《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
    6、繼續做好推行林業行政執法責任製工作。在積極做好與地方梳理結果的銜接工作的基礎上,對外公示林業行政執法行為及其執法依據;會同人教司做好執法職權的分解工作。
    7、繼續製定行政許可有關製度。修改完成行政許可公告;製定林業行政許可聽政規則;繼續完善行政許可被許可人監督製度;印發國家林業局行政許可工作手冊。
    8、做好“五五”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