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將實行濕地保護名錄製度
來源:河北法製網 發布時間:2016年07月12日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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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河北省濕地保護條例(草案)》。省法製辦主任時清霜向會議作了相關的情況說明。該《條例(草案)》將以省政府議案的形式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河北省濕地保護條例(草案)》規範了以下內容:一是進一步建立完善了保護名錄和生態保護補償製度。實行濕地保護名錄製度,將全省現有濕地以濕地保護名錄的方式確定保護的範圍、級別和管護主體。建立生態保護補償製度,具體實施辦法由省政府按照國務院部署另行製定。二是進一步理順了濕地保護管理體製。按照“綜合協調、分部門實施”管理體製要求,明確縣級以上林業部門負責濕地保護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並具體負責有關濕地的保護管理工作。明確環保、水行政、國土(海洋)、住房城鄉建設、農業等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濕地保護和管理工作(與林業部門統稱為濕地保護管理部門)。三是強化了濕地保護和利用的工作措施。規定濕地資源調查數據要作為製定濕地保護規劃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的依據。充實完善了設立濕地公園的條件和程序。明確了臨時占用濕地的時限和管理程序。四是強化了市縣濕地管護主體的監管責任。規定設區市和縣級政府要根據有關部門或機構的職責,明確列入濕地保護名錄濕地的保護管理部門或者保護管理機構。跨行政區域的濕地,由其共同上一級政府協調明確保護管理部門或機構。五是加大處分處罰力度。進一步明確了有關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條例行為的處分,針對危害濕地生態安全的行為規定了處罰條款,加大了處罰力度。(記者 周欣豔 劉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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