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林業信息>詳細內容

林業信息

福建省政協“加強濕地保護”專題協商會側記

來源:不詳 作者:國家林業局政府網 發布時間:2014年01月15日 閱讀: 字體:【】 【
“濕地被譽為‘地球之腎’,福建決不能成為‘腎功能衰竭’的生態省。”12日,省政協召開“加強濕地保護”專題協商會,省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積極建言獻策。副省長洪捷序、省政協副主席薛衛民出席會議,省政協副主席楊根生主持會議。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編辦、省政府法製辦等多部門負責人與委員、專家們展開互動交流。
  麵積減少 功能衰退
  作為生態安全的天然屏障,全省現有濕地麵積87萬多公頃,約占全省陸域麵積的7%。去年10月,省政協對福州、泉州、莆田等地開展調研發現,雖然我省是全國濕地資源比較豐富的省份,但近年來濕地麵積持續減少,生態功能有所衰退,生物資源利用過度,濕地保護形勢嚴峻。如,受圍墾、修堤築壩等影響,全省濕地麵積2010年比2000年減少9萬多公頃,2013年較2010年又減少3275公頃。
  “大家都知道,如果腎壞了,病懨懨的,怎麼美得起來?隻有把腎養好、護好,才能排毒養顏,調節平衡內分泌。”專題協商會上,有人打了個形象的比喻,“濕地就是地球的腎,一旦被人為破壞將無法恢複。加快建設美麗福建,一定要把保護濕地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堅決遏製濕地生態功能衰竭趨勢,恢複濕地資源的‘腎功能’。”
  出台法規 劃定紅線
  省政協委員、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馬承佳建議,盡快出台《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為濕地保護提供法律依據,而在法規出台前,政府應禁止審批占用濕地發展的項目。同時,盡快編製頒布《福建省濕地保護規劃》,將閩江口濕地申報為國際重要濕地,將泉州灣濕地申報為國家級濕地自然保護區,在興化灣建立省級濕地自然保護區。
  省政協委員、廈門大學環境與生態學院教授薛雄誌也認為,造成濕地保護形勢嚴峻的關鍵在於長期的立法缺失。他建議,濕地保護條例應將濕地保護各項基本法律製度和保障機製都納入進來,製定有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以及具體的配套措施,確保法律能落地。
  “當務之急是劃定濕地保護紅線,像保衛耕地紅線一樣保護濕地紅線。”省政協委員、福建農林大學林學院副院長馬祥慶,省政協委員、福建師範大學科技處處長朱錦懋等認為,濕地紅線保護是解決目前濕地範圍不清、沒有保護依據的最好辦法。他們建議,盡快科學確定合理的濕地保護紅線,遵從濕地生態規律,盡量減少乃至禁止人類對濕地進行幹擾,“讓濕地紅線區域成為不能逾越的雷池”。
  省政協委員、省疾控中心主任技師潘亮認為,領導重視是濕地保護的關鍵。他建議將濕地保護列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內容,把濕地保護紅線列為約束性指標,明確各級政府及相關企業、個人在濕地紅線區域的保護責任和義務,對紅線區域實行最嚴格的管控製度。
  閩江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主任楊渭平介紹了福州市保護閩江河口濕地的做法。他說,為了保護福州閩江河口濕地,當地政府放棄了已批準的開發項目,舍棄一年十幾億元的眼前利益,用實際行動體現了生態優先的執政理念。目前,生態文明建設已深入人心,但各級各部門重視程度還存在冷熱不均現象,建議建立濕地保護責任追究製度,落實追究責任。
  “保護濕地,應發動公眾和全社會力量。”省政協委員、福州市環保局副局長任義文說,很多人以為保護濕地隻是為鳥類爭取遷徙地,其實我們的城市逢雨必澇、“火爐”增多等現象都跟濕地減少有密切關係。建議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保護濕地意識,發動公眾監督舉報破壞濕地行為,營造全社會參與濕地保護的良好氛圍。
  高度重視 加大保護
  洪捷序認真聽取委員、專家們的發言後說,省委省政府近年來加大重視濕地保護工作,2005年,省政府下發《關於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明確了濕地保護管理的工作目標、任務要求,建立了由省直11個部門組成的濕地保護與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製度。2009年,省政府下發《關於加強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意見》,加強河流濕地保護。
  他坦言,盡管政府做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一定成績,但濕地嚴峻現狀不容忽視,保護濕地工作任重道遠。他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濕地保護工作,強化組織領導,發揮濕地保護聯席會議製度的作用,落實保護優先原則,科學論證填海圍墾行為,嚴格限製盲目開發,處理好近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
  他強調,要從大局出發,加大立法推進工作,明確各級政府、部門、企業、個人對濕地保護的責任和義務,積極探索建立考核機製,確保責任落實到位;要加快全省濕地規劃製定,劃定生態紅線,按分級、分類的管理模式,明確保護範圍;要加大宣傳力度,向社會公開濕地紅線劃定,接受社會監督;要提高濕地保護能力,強化科技支撐,建立濕地資源動態變化監測體係;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籌措保護資金,將濕地保護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高管理水平,真正實現“百姓富”和“生態美”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