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信息
福建明年或出台兩部規定保護濕地
我省現存天然濕地僅為曆史總麵積的1/3,出台相關濕地保護法規顯得特別迫切。
本報對三江口濕地被蠶食的連續報道,引起省市林業部門多位人士的關注。他們表示,社會各界對濕地保護不力的質疑讓他們倍感壓力,林業部門一直在試圖突破濕地保護的困局。
昨日,記者從省林業廳獲悉,省內首部關於濕地保護的《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將於近期接受省政府法製辦的調研。如果調研順利,該《條例》有望進入省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最快明年出台。
此外,《福建省濕地保護規劃》也已送省政府審批,按計劃也將於明年出台。林業部門有關人士表示,《條例》和《規劃》的出台,將大大改善我省濕地保護不力的現狀。
保護條例醞釀10年
福建是濕地大省,再不出台保護條例就落伍了
福建省林業廳一位知情人士稱,從2003年開始,省林業廳就開始啟動對濕地保護條例的調研工作。
“10年間,我們一直試圖推動管理條例進入立法程序,但遭遇了很大的阻力。”省林業廳一位人士說,這種阻力主要來自地方政府,以及對濕地保護有管理職權的其他部門。
據史料記載,我省天然濕地麵積200多萬公頃,目前隻有80多萬公頃,僅為曆史總麵積的1/3,濕地保護形勢日益嚴峻,有關立法步伐應加快。
“目前,全國十幾個省份出台了濕地保護條例,福建是濕地大省,再不出台就落伍了。”省林業廳該人士表示,濕地保護條例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才取得實質性地突破。
據介紹,目前《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草案)》已經通過省政協的調研,近期,省政府法製辦就要開始對該條例進行調研。法製辦調研完成後,省林業廳將該條例提交省人大常委會,“一旦進入省人大的立法程序,明年出台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濕地保護缺乏統籌規劃急需出台一部明確詳細的全省性保護規劃
據介紹,目前我省對於濕地的保護規劃,各地市各自為陣,缺乏一部統籌全省濕地資源的宏觀規劃。此外,部分地市製定的濕地保護規劃實施細則不明確,處罰方式缺失。
以福州市為例,現行的《閩江口濕地概念性保護規劃》,雖然將閩江河口區(從閩侯竹岐至閩江入海口)的濕地被分為自然保護類(絕對保護)、保護性開發類和適度開發類,但條文中籠統的概念太多,也沒有明細的解釋,出現問題也沒講明怎麼處罰。
福州市林業局相關人士認為,《閩江口濕地概念性保護規劃》對一般性濕地的關注度不足,如本報報道的三江口烏龍江岸邊濕地,就未被納入該規劃的三類保護範圍之中。
為彌補各市現行的濕地保護規劃不足,省林業廳醞釀起草一部全省性的濕地保護規劃。2010年初,省林業廳組織人員對我省濕地資源進行了實地調查,調查持續到2011年中期。根據這次調查結果,省林業廳組織起草了《福建省濕地保護規劃》。目前該規劃已經通過專家論證,並提請省政府審批,如果順利的話,可能明年就能出台。
據介紹,該規劃按照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程度,將濕地分為“重要濕地”和“一般性濕地”兩大類。其中,重要濕地又分為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和省內重要濕地;其他濕地都屬於一般性濕地。
按照《福建省濕地保護規劃》,三江口濕地就屬於一般性濕地,可以在這裏建個濕地公園,最起碼也要在新防洪堤以內留個湖。
林業部門人士表示,該規劃的出台將為省內濕地資源的管理、保護與開發架構一個藍圖,讓林業部門對濕地的管理有一個清晰的概念。
保護濕地將“有法可依”
為處罰破壞濕地的行為提供執法依據和處罰方式
林業部門人士認為目前濕地保護不力,最大的難題在於缺乏執法依據。那麼,如果《條例》和《規劃》明年能夠順利出台,對省內濕地保護不力的現狀有多大的改觀呢?
“以後我們說保護濕地,遇到阻力就拿規劃和條例出來擋,至少是有法可依、有據可循了。”一位在林業部門服務10年以上的人士說,立法和規劃“相當於尚方寶劍”,規劃為濕地保護劃定一個清晰的職權範圍,條例則為處罰破壞濕地的行為提供執法依據和處罰方式。
林業部門多位人士表示,濕地是人類最重要的環境資本之一,有著巨大的環境調節功能和生態效益。相關法規的出台,將大大改善我省濕地保護不力的現狀,讓濕地在提供水資源、調節氣候,均化洪水、促淤造陸、降解汙染物,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為人類提供生產、生活資源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見習記者 翟星理)
本報對三江口濕地被蠶食的連續報道,引起省市林業部門多位人士的關注。他們表示,社會各界對濕地保護不力的質疑讓他們倍感壓力,林業部門一直在試圖突破濕地保護的困局。
昨日,記者從省林業廳獲悉,省內首部關於濕地保護的《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將於近期接受省政府法製辦的調研。如果調研順利,該《條例》有望進入省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最快明年出台。
此外,《福建省濕地保護規劃》也已送省政府審批,按計劃也將於明年出台。林業部門有關人士表示,《條例》和《規劃》的出台,將大大改善我省濕地保護不力的現狀。
保護條例醞釀10年
福建是濕地大省,再不出台保護條例就落伍了
福建省林業廳一位知情人士稱,從2003年開始,省林業廳就開始啟動對濕地保護條例的調研工作。
“10年間,我們一直試圖推動管理條例進入立法程序,但遭遇了很大的阻力。”省林業廳一位人士說,這種阻力主要來自地方政府,以及對濕地保護有管理職權的其他部門。
據史料記載,我省天然濕地麵積200多萬公頃,目前隻有80多萬公頃,僅為曆史總麵積的1/3,濕地保護形勢日益嚴峻,有關立法步伐應加快。
“目前,全國十幾個省份出台了濕地保護條例,福建是濕地大省,再不出台就落伍了。”省林業廳該人士表示,濕地保護條例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才取得實質性地突破。
據介紹,目前《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草案)》已經通過省政協的調研,近期,省政府法製辦就要開始對該條例進行調研。法製辦調研完成後,省林業廳將該條例提交省人大常委會,“一旦進入省人大的立法程序,明年出台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濕地保護缺乏統籌規劃急需出台一部明確詳細的全省性保護規劃
據介紹,目前我省對於濕地的保護規劃,各地市各自為陣,缺乏一部統籌全省濕地資源的宏觀規劃。此外,部分地市製定的濕地保護規劃實施細則不明確,處罰方式缺失。
以福州市為例,現行的《閩江口濕地概念性保護規劃》,雖然將閩江河口區(從閩侯竹岐至閩江入海口)的濕地被分為自然保護類(絕對保護)、保護性開發類和適度開發類,但條文中籠統的概念太多,也沒有明細的解釋,出現問題也沒講明怎麼處罰。
福州市林業局相關人士認為,《閩江口濕地概念性保護規劃》對一般性濕地的關注度不足,如本報報道的三江口烏龍江岸邊濕地,就未被納入該規劃的三類保護範圍之中。
為彌補各市現行的濕地保護規劃不足,省林業廳醞釀起草一部全省性的濕地保護規劃。2010年初,省林業廳組織人員對我省濕地資源進行了實地調查,調查持續到2011年中期。根據這次調查結果,省林業廳組織起草了《福建省濕地保護規劃》。目前該規劃已經通過專家論證,並提請省政府審批,如果順利的話,可能明年就能出台。
據介紹,該規劃按照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程度,將濕地分為“重要濕地”和“一般性濕地”兩大類。其中,重要濕地又分為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和省內重要濕地;其他濕地都屬於一般性濕地。
按照《福建省濕地保護規劃》,三江口濕地就屬於一般性濕地,可以在這裏建個濕地公園,最起碼也要在新防洪堤以內留個湖。
林業部門人士表示,該規劃的出台將為省內濕地資源的管理、保護與開發架構一個藍圖,讓林業部門對濕地的管理有一個清晰的概念。
保護濕地將“有法可依”
為處罰破壞濕地的行為提供執法依據和處罰方式
林業部門人士認為目前濕地保護不力,最大的難題在於缺乏執法依據。那麼,如果《條例》和《規劃》明年能夠順利出台,對省內濕地保護不力的現狀有多大的改觀呢?
“以後我們說保護濕地,遇到阻力就拿規劃和條例出來擋,至少是有法可依、有據可循了。”一位在林業部門服務10年以上的人士說,立法和規劃“相當於尚方寶劍”,規劃為濕地保護劃定一個清晰的職權範圍,條例則為處罰破壞濕地的行為提供執法依據和處罰方式。
林業部門多位人士表示,濕地是人類最重要的環境資本之一,有著巨大的環境調節功能和生態效益。相關法規的出台,將大大改善我省濕地保護不力的現狀,讓濕地在提供水資源、調節氣候,均化洪水、促淤造陸、降解汙染物,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為人類提供生產、生活資源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見習記者 翟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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