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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已有58個城市獲“國家森林城市”稱號

來源:不詳 作者:國家林業局政府網 發布時間:2013年09月25日 閱讀: 字體:【】 【
中國綠色時報9月25日報道(記者  厲建祝  焦玉海  王學東) 在9月24日舉行的2013中國城市森林建設座談會上,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決定,授予江蘇省南京市等17個城市“國家森林城市”稱號。至此,全國已有58個城市獲此殊榮。
  這17個城市是:江蘇省南京市、山西省長治市和晉城市、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遼寧省撫順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池州市、福建省廈門市、山東省臨沂市、河南省平頂山市和濟源市、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和玉林市、四川省廣安市和廣元市、雲南省昆明市、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
  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在《關於授予江蘇省南京市等17城市“國家森林城市”稱號的決定》中指出,城市森林是現代城市科學發展的基礎和保障,是生態林業民生林業建設的重要領域和有效載體。發展城市森林、建設森林城市已經成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生動實踐,成為改善生態環境和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內容,對於全麵建成小康社會、推進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決定》說,江蘇南京等17個城市堅持把城鄉造林綠化和城市森林建設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認真踐行“讓森林走進城市、讓城市擁抱森林”的宗旨,以科學發展觀和生態文明理念為指導,加強組織領導、科學規劃實施、廣泛宣傳發動,大力推進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活動,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城市生態麵貌發生了顯著變化,城市宜居水平得到明顯改善,城市居民生態文明理念得到有效提升,在本地區乃至全國都產生了積極的示範帶動作用。希望被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的城市,在新的起點上,認真總結經驗,深入實施規劃,不斷推動城市森林建設與時俱進、創新發展,為改善生態和改善民生、促進城市品質提升和科學發展、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作出更加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