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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要求加強紅鬆資源保護管理

來源:國家林業局 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06年07月25日 閱讀: 字體:【】 【
      國家林業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遼寧、吉林、黑龍江省林業廳及吉林、龍江森工(林業)集團公司采取措施,加強紅鬆資源保護管理,規範野生紅鬆籽采集和經營利用行為。
     《通知》要求積極探索紅鬆資源保護管理措施,對天然紅鬆林資源實行嚴格保護管理。根據紅鬆樹的產籽規律和產籽狀況,確定適度的采集強度,單株采籽強度最大不得超過當年產籽量的70%,堅決杜絕對野生紅鬆籽全部采收的做法。從2007年1月1日起,對天然紅鬆林紅鬆籽的采集,必須根據采集地紅鬆資源和產籽狀況,依法實行審批並核發采集證。采集證將作為野生紅鬆籽經營利用和出口貿易時證明其合法來源的有效文件。
     加緊製定紅鬆等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經營利用管理辦法。對以食用為目的的野生紅鬆籽采集和經營利用,須在預留人工更新和人工培育所需種用紅鬆籽後,方可運輸及銷售。加強對野生紅鬆籽市場和流通的管理,堅決依法查處非法來源野生紅鬆籽的經營利用活動。
     加強紅鬆資源本底調查,對野生紅鬆籽的采集利用實行限額管理。從2007年起,結合森林資源清查和重點保護野生植物資源調查成果,全麵掌握野生紅鬆和人工紅鬆的資源數量、分布與利用狀況等基礎信息,科學製定野生紅鬆籽采集利用限額;引導並逐步實現從利用野生資源為主向以采集利用人工培育資源為主的戰略轉變。
     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及時了解和發布紅鬆籽國內外市場供需變化等信息,避免惡性競價和坑害林農等現象的發生,保障紅鬆籽生產和經營者的合法利益。
     據了解,紅鬆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隻在東北的長白山和小興安嶺一帶有分布,是珍貴的經濟樹種。(中國綠色時報 2006-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