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信息
福建:探索林改配套金融改進入“瓶頸期”
基本上“停滯不前”
“農民貸款難問題的關鍵在於缺少抵押物,林子落實到農民頭上後,農民就可以拿著林權證到銀行去抵押貸款,林子從‘死資產’變成了‘活資金’。”接受本刊記者采訪中,福建省林業廳政策法規處處長翁小傑說,林權抵押貸款盤活了農民資產,是一項很好的探索,但當前福建省在推進過程中進展緩慢,金融機構熱情不高,農民興趣不大。
究其原因,福建建甌市東峰鎮記源村村民張德瑞向本刊記者具體解釋說,“銀行林權抵押貸款的要求很高,一般要有100畝以上的林子才考慮給予貸款,記源村530戶農戶隻有9戶擁有林子的麵積超過100畝,正常的都是10~30畝,能夠獲得貸款的農民很少。林權抵押貸款還要有各種各樣的費用,如評估費、擔保費等,成本很高,農民對此興趣不大。”
而銀行也有自己的理由。南平農商銀行風險合規部總經理鄧勇向本刊記者坦言,當前,林權抵押貸款還是很難普遍推行,該行主要是做一些林業公司和林農大戶,散戶很少做。截至2012年8月底,南平農商銀行共發放戶小額林權抵押貸款63筆,貸款餘額才390萬元。
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的統計數據也顯示,截至2012年6月末,福建省林權抵押貸款餘額為50.69億元,絕大部分需要資金發展生產的林農未能獲得貸款。這跟福建省5000多億元的涉農貸款餘額相比是“杯水車薪”,隻有總額的百分之一左右。
事實上,按照有關估算,福建省林權抵押貸款可以做到200億元。然而,福建銀監局政策法規處有關負責人說,這兩年信貸政策收緊,貸款成為稀缺資源,農民通過林權抵押獲取貸款更是“難上加難”。
需要破除“四大障礙”
本刊記者在基層調研了解到,林權抵押貸款“裹足難行”主要受製於四個因素:
其一,林權流轉市場建設緩慢,讓金融機構“望而卻步”。中國農業銀行南平分行紀委書記陳小豔說,風險是銀行考慮最多的因素,而目前林權流轉市場不完善,作為抵押品的林權證不能自由流轉,貸款環境不好,貸款風險較高。農行浦城縣支行發放過一筆180萬元的林權抵押貸款,但由於林權流轉市場不完善,到期一年多至今未能收回貸款。
福建省林業廳政策法規處處長翁小傑說,福建林權流轉主要依托當地林業局下轄的林業服務中心,“對於林業服務中心來說,林權流轉並不是他們分內的事,完全是服務性的,增加了行政成本。很多地方就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不願意承擔這個‘貼人又貼錢’的工作。”
其二,貸款周期跟林木生長周期“錯配”。翁小傑說,目前商業銀行的林權抵押貸款周期一般是一年,“林業跟水稻等種糧業不同,林子培育一般都要八九年時間,幼林期需購買種苗、化肥等,資金需求大,而林子未成熟前農民就要還本付息,壓力很大,容易出現逾期,一年期貸款肯定是有問題的。”
其三,“聯戶發證”增加林權抵押貸款協調成本。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貨幣信貸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說,林改初期,為減少障礙,福建省對暫時不宜或不能劃分到戶的林地采取“聯戶發證”的做法,少的3~5戶、多的8~12戶共同持有一本林權證。隨著改革的深入,這種方式弊端日益凸顯。“聯戶發證”加大了林權抵押的協調成本,林權證上所有林農都簽字同意才能獲得貸款,這就增加了難度。
其四,林權評估存在“道德風險”。建甌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長張隆寶說,林權評估、抵押基本上都在當地林業部門,這就造成一定的“道德風險”和權力尋租,林權高估的現象經常出現。建甌農信社曾經出現一筆貸款,林改成交價為11.32萬元,評估價卻達232萬元,貸款出現風險後造成該農信社損失130多萬元。
相關人士建議,我國有關部門應盡快出台林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從宏觀層麵明確貸款操作流程,限製貸款利率。同時,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林權抵押貸款,在貸款規模、風險容忍度等方麵給予傾斜,加大政策貼息力度。
翁小傑說,“應根據造林、育林資金需求特點,探索和完善林權抵押貸款業務運作模式,提供符合林業生產周期的信貸產品,處理好林木生長周期與貸款期限安排之間的關係。”
福建南平銀監分局副局長餘裏建議,加快培育評估中介機構市場,建立資質合規、數量合理、覆蓋廣泛的評估機構網,製定統一的評估體係和參照標準來指導規範各評估中介機構的工作,促進金融機構大力開展林權抵押貸款。另外,林業部門應規範“聯戶發證”工作,加快推進產權到戶,做到“每個農戶都有山,有林權證”。(《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康淼)
“農民貸款難問題的關鍵在於缺少抵押物,林子落實到農民頭上後,農民就可以拿著林權證到銀行去抵押貸款,林子從‘死資產’變成了‘活資金’。”接受本刊記者采訪中,福建省林業廳政策法規處處長翁小傑說,林權抵押貸款盤活了農民資產,是一項很好的探索,但當前福建省在推進過程中進展緩慢,金融機構熱情不高,農民興趣不大。
究其原因,福建建甌市東峰鎮記源村村民張德瑞向本刊記者具體解釋說,“銀行林權抵押貸款的要求很高,一般要有100畝以上的林子才考慮給予貸款,記源村530戶農戶隻有9戶擁有林子的麵積超過100畝,正常的都是10~30畝,能夠獲得貸款的農民很少。林權抵押貸款還要有各種各樣的費用,如評估費、擔保費等,成本很高,農民對此興趣不大。”
而銀行也有自己的理由。南平農商銀行風險合規部總經理鄧勇向本刊記者坦言,當前,林權抵押貸款還是很難普遍推行,該行主要是做一些林業公司和林農大戶,散戶很少做。截至2012年8月底,南平農商銀行共發放戶小額林權抵押貸款63筆,貸款餘額才390萬元。
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的統計數據也顯示,截至2012年6月末,福建省林權抵押貸款餘額為50.69億元,絕大部分需要資金發展生產的林農未能獲得貸款。這跟福建省5000多億元的涉農貸款餘額相比是“杯水車薪”,隻有總額的百分之一左右。
事實上,按照有關估算,福建省林權抵押貸款可以做到200億元。然而,福建銀監局政策法規處有關負責人說,這兩年信貸政策收緊,貸款成為稀缺資源,農民通過林權抵押獲取貸款更是“難上加難”。
需要破除“四大障礙”
本刊記者在基層調研了解到,林權抵押貸款“裹足難行”主要受製於四個因素:
其一,林權流轉市場建設緩慢,讓金融機構“望而卻步”。中國農業銀行南平分行紀委書記陳小豔說,風險是銀行考慮最多的因素,而目前林權流轉市場不完善,作為抵押品的林權證不能自由流轉,貸款環境不好,貸款風險較高。農行浦城縣支行發放過一筆180萬元的林權抵押貸款,但由於林權流轉市場不完善,到期一年多至今未能收回貸款。
福建省林業廳政策法規處處長翁小傑說,福建林權流轉主要依托當地林業局下轄的林業服務中心,“對於林業服務中心來說,林權流轉並不是他們分內的事,完全是服務性的,增加了行政成本。很多地方就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不願意承擔這個‘貼人又貼錢’的工作。”
其二,貸款周期跟林木生長周期“錯配”。翁小傑說,目前商業銀行的林權抵押貸款周期一般是一年,“林業跟水稻等種糧業不同,林子培育一般都要八九年時間,幼林期需購買種苗、化肥等,資金需求大,而林子未成熟前農民就要還本付息,壓力很大,容易出現逾期,一年期貸款肯定是有問題的。”
其三,“聯戶發證”增加林權抵押貸款協調成本。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貨幣信貸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說,林改初期,為減少障礙,福建省對暫時不宜或不能劃分到戶的林地采取“聯戶發證”的做法,少的3~5戶、多的8~12戶共同持有一本林權證。隨著改革的深入,這種方式弊端日益凸顯。“聯戶發證”加大了林權抵押的協調成本,林權證上所有林農都簽字同意才能獲得貸款,這就增加了難度。
其四,林權評估存在“道德風險”。建甌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長張隆寶說,林權評估、抵押基本上都在當地林業部門,這就造成一定的“道德風險”和權力尋租,林權高估的現象經常出現。建甌農信社曾經出現一筆貸款,林改成交價為11.32萬元,評估價卻達232萬元,貸款出現風險後造成該農信社損失130多萬元。
相關人士建議,我國有關部門應盡快出台林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從宏觀層麵明確貸款操作流程,限製貸款利率。同時,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林權抵押貸款,在貸款規模、風險容忍度等方麵給予傾斜,加大政策貼息力度。
翁小傑說,“應根據造林、育林資金需求特點,探索和完善林權抵押貸款業務運作模式,提供符合林業生產周期的信貸產品,處理好林木生長周期與貸款期限安排之間的關係。”
福建南平銀監分局副局長餘裏建議,加快培育評估中介機構市場,建立資質合規、數量合理、覆蓋廣泛的評估機構網,製定統一的評估體係和參照標準來指導規範各評估中介機構的工作,促進金融機構大力開展林權抵押貸款。另外,林業部門應規範“聯戶發證”工作,加快推進產權到戶,做到“每個農戶都有山,有林權證”。(《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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